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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39
激励计划审批与执行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包括《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4][6]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及相关授予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4][6] -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整至18.22元/股 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整至83.4400万股 [6]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 授予价格进一步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 [7]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 授予价格最终由18.05元/股调整至17.85元/股 [7]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 第二个归属期时间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授予日为2023年4月 [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 实际达成58.09% [10]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违规利润分配等负面情形 [8] - 23名激励对象均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 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 [9][10]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符合全额归属条件 [10] 本次归属具体安排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320万股 占授予总量83.4400万股的30% [7][12] - 涉及23名激励对象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 其中18名其他人员共归属19.6560万股 [11][12] - 公司将统一办理股份归属及登记手续 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当日作为归属日 [11]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1% 总激励股票不超过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20% [12]
映翰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39
核心观点 -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 明确操作流程 确保合规性 [1][2][3]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含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份 [1] - 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1] 持股变动管理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2]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及其他监管规定期间 [2]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收益归公司所有 [4]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起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 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 [4] - 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所持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 可转让股份数量计算基数为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5]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5]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内股份 [6] - 离职后股份锁定期根据上市时间不同为6至18个月 [6] - 离任时需申报离任信息 股份自申报日起6个月内全部锁定 [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办理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7] - 需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信息的时点包括上市初始登记时 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及其他交易所要求时间 [7]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原因 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7]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8]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 需履行相应报告和披露义务 [8]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8] - 违反制度规定时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交易所及监管局 公司可采取警告 通报批评 降职 撤职等处分 追究民事责任 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10] - 所有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需完整记录 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公开披露 [10]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 未尽事宜或以与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以现行规定为准 [11]
映翰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3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现有投资者、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需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便利 [4]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途径程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5]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咨询投诉建议,及时发布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5]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5]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统筹安排,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专人回答问题并记录沟通内容 [6] - 公司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6]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董事长或经理应当出席,不能出席应公开说明原因 [6]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可自行选择现场网络等方式,拟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召开的,应在说明会拟召开日的十个交易日前联系具体事项,确有必要可不受十日限制 [7]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内容,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注重交流互动效果 [7] - 公司存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后终止重组、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核查发现未披露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7] - 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在拟召开日前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类型、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信息、参与方式、提前征集问题互动渠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7]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承办落实,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10] -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 [1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组织投资者沟通联络活动、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建议定期反馈、管理运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平台、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变动情况以及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活动 [11] - 公司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12]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归集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12] - 公司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增强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12][13]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信息、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对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未授权代表公司发言、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影响证券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处理投资者提问,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分析说明答复,对于提问较多或重要问题应汇总梳理提交"热推问题"栏目展示,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进行回答 [14]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14] - 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收集信息及其他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依法履行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尽快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汇总发布投资者说明会、证券分析师调研、路演等活动记录,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是否涉及应当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文档等附件以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5] - 公司应建立完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其他内容 [15]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15]
映翰通: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6.07%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1 21:40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达3.51亿元 同比增长34.6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4.82万元 同比增长26.07% [1]
映翰通: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735万元,同比增加26.07%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21:25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3.51亿元,同比增长34.69%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735万元,同比增长26.07% [2] - 基本每股收益0.91元,同比增长24.66% [2]
映翰通: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8:43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物联网占比99.64% [2]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36% [2]
映翰通(68808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21 17:33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13%[2] - 授予价格调整后为17.85元/股[4] - 激励人数为23人[4] 时间节点 - 2023年3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 - 2023年4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 - 2023年4月11日为授予日[14][22] - 2023年8月22日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11] - 2024年10月24日授予价格调整[11] - 2025年8月21日授予价格调整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14][15] 业绩考核 - 2023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44%、73%[5] - 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为58.09%,满足考核要求[18] 归属情况 - 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数量为25.0320万股[3][15][18][21][22] - 2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均为A,拟归属股份可全部归属[18] - 董事长李明等部分人员本次归属数量及占比[22]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办理归属及股份登记手续[26] - 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管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26] - 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无重大影响[27] - 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符合归属条件[28][30] - 归属需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30]
映翰通(68808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1 17:33
激励计划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5元/股调至17.85元/股[13][14] - 授予数量由59.6000万股调至83.4400万股[13] 计划流程 - 2023年3 - 4月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12] - 2023年8月、2024年10月调整授予价格等[13] 归属情况 - 2025年4月11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18] - 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5.0320万股,涉23人[16] 业绩情况 - 2024年营收较2022年基数增长率58.09%,高于业绩要求[19] 人员归属 - 董事长李明等3人本次各归属1.2600万股等[22] - 18名其他激励人员本次归属19.6560万股[22]
映翰通(68808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1 17:33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310.7197万股,每股27.63元,募资362,151,853.11元,净额313,720,567.80元[2] - 募投项目总投资28,308万元,拟投募集资金26,335万元,超募51,130,567.80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2020 - 2022年每年用1500万元超募资金补流,2023年用10,571,950.24元[10] 项目投入进度 - 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投入进度88.25%[13] - 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投入进度86.00%[1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95.81%[13] - 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投入进度73.27%[13] - 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投入进度99.65%[13] 后续安排 - 拟将节余2951.62万元募资永久补流用于日常经营[17] - 节余资金转出后募资专户销户,三方监管协议终止[19] 决策与意见 - 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补流议案[20] - 保荐机构认为利于提效,对事项无异议[21]
映翰通(688080)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作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等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21 17:33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 - 2025年多次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0][11][12][13][14][18][19][20][26][27][28] - 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22][23][24] - 2021年激励计划调整和作废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15][16][17] 激励计划数据 - 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约17.85元/股,2025年约23.80元/股[32] - 2021年激励计划合计作废47,054股[33][34] - 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5.0320万股,归属人数23人[39] 业绩相关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基数增长率为58.09%[37] - 2023 - 2025年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增长率,2024年不低于44%[37] 分红信息 - 2024年年度分红每股现金红利约0.19963元,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7月11日[31] 人员归属情况 - 董事长李明本次归属1.2600万股,董事、总经理李红雨本次归属1.2600万股[39] - 董事会秘书本次归属0.8400万股,其他18人本次归属19.6560万股[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