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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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9-25 16:58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潘林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林华,其基本情况 如下:潘林华先生,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2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 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浙江君胜律师 ...
蓝特光学: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5 16:5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 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辰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 ...
蓝特光学: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9-25 16:58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 "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328.00万股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约定,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32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158 万股的 0. 82%。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
蓝特光学: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25 16:58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328万股[1] - 高级管理人员获授37万股,占总量11.28%[1] - 其他163名核心员工获授291万股,占总量88.72%[1] 占股本总额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获授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9%[1]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占0.72%[1]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占0.82%[1]
蓝特光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5 16:58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 AN117-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蓝特光学/公司 | 指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案)》 | | (草案)》 | | 本激励计划/本 | 指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次激励计划 | | 计划 | | 标的股票 | 指 | 公司向本次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 ...
蓝特光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5 16:58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9月20日发通知,9月25日召开[2] - 董事会同意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7] 议案表决 - 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表决均7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7]
蓝特光学: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25 16:5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28.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82%[6][31] - 授予价格为9.23元/股[8][44] - 拟授予激励对象167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8.45%[8][26]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35] 过往激励情况 - 2023年10月26日,以8.71元/股授予133人443.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 人员获授情况 - 高级管理人员吴明获授20.00万股,占授予总量6.10%[32] - 高级管理人员章利炳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总量3.05%[32] - 高级管理人员陈骏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量1.22%[32] - 高级管理人员郑斌杰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0.91%[32] - 核心员工163人获授291.00万股,占授予总量88.72%[32]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39] 考核要求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50]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15%[50]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30%[51]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不低于45%[51] -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A、B、C、D对应的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51] 实施条件与流程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5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否则终止实施[10][36][58] 价格与费用 - 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9.23元/股[45] - 假设授予日为2024年10月底,摊销总费用2083.34万元[72] - 2024 - 2027年摊销费用分别为336.65万元、1140.93万元、446.11万元、159.66万元[72] 终止与作废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82]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82] - 激励对象多种违规或离职等情况,未归属股票作废[84][85][86][87]
蓝特光学: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9-25 16:56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1] - 考核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4]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7]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分别不低于15%、30%、45%[7] 考核规则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分四等级[8] - 年度考核,公司和个人业绩各考核一次[10] - 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人事部留档5年[12]
蓝特光学: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9-25 16:56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如实际控制人亲属等[3] -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和范围,具备参与资格[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3] - 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安排未违反规定,未侵犯股东利益[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激励计划影响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健全机制,不损害股东利益[3] 决策结果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4]
蓝特光学: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5 16: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4日14点在嘉兴市秀洲区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3][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3项议案[6] 时间安排 - 议案2024年9月26日披露[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8日[12]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3] 其他 - 会议联系人是郑斌杰、陈夏晟,电话0573 - 83382807,邮箱IR@lante.com.cn[16]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18] - 授权委托出席需明确对3项议案表决意向[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