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68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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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7 19:04
ni TAHC 泰和泰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泰和泰 (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曾用名"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领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 ...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龙平
2025-04-17 19:03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提名与薪酬、审计、战略委员会分别召开2、4、4次会议[5][6] 人员相关 - 提名沈水宝、陈雄为董事候选人[18] - 聘任苏海涯担任副总经理[19]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多项议案[20][21][22] 审计机构 - 2024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发展[25]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国安
2025-04-17 19:03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3] - 2024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4] - 2024年召开两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8] 人员变动 - 补选沈水宝为非独立董事,陈雄为独立董事[15] - 聘任苏海涯担任副总经理[16] 薪酬与激励 - 审议通过董事2023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16] - 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3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16] - 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股票的议案[17] - 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8] - 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18] 其他事项 - 2024年独立董事前往工厂考察[5] - 2024年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11] - 2024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12] - 2024年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13] - 2024年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及被收购的情形[9]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发挥职能[20] - 报告于2025年4月17日提交[22]
路德环境(6881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7 19:0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四种情况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书面反馈[11][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参会与表决规则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表决代理委托书提前24小时备置[21][23]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普通决议二分之一以上、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29] - 关联交易由非关联关系股东投票,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董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32][33] 其他规则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作报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二十年[25][2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请批准[36]
路德环境(68815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7 19: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2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0 | | | 第一节 | 董事 30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4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9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 第五节 | 董事会秘书 4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 第一节 | 财务 ...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应和
2025-04-17 19:03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出席[3] - 2024年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两项议案[4] 人员变动 - 2024年补选沈水宝为非独立董事、陈雄为独立董事[12] - 2024年聘任苏海涯担任副总经理[13] - 独立董事姜应和4月25日辞职,5月17日卸任[1] 财务相关 - 2024年未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大信[10] - 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激励计划 - 2024年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4] - 2024年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5]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雄
2025-04-17 19:03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出席[3] - 2024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 报告期内召开两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8] 履职动态 - 2024年8月独立董事考察遵义、金沙、古蔺工厂[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11]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9]
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7 19: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交易决策 - 关联交易30万以上(自然人)或300万以上且占比0.1%以上(法人)由董事会决策,3000万以上且占比1%以上提交股东会[7] - 非关联交易多情况占比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占比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8][9] 担保决策 - 除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外,其他由董事会批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6] - 变更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缓议提案[19]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23] - 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董事一票[23]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5]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董事签字确认,未签无说明视为同意[25][26] 责任与档案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可免责[27]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7] 事项审批 - 七类事项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2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批准生效[31] 规则说明 - 规则对“法律”范围和表述含本数有界定,解释权归董事会[33]
路德环境(68815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7 19:0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9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529.36 万 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111.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17.48 万元。其中, 保荐承销费用为 2,922.35 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