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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68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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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2 18:47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3] - 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内下属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3] 保密与档案规定 - 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5] - 提供文件资料按保密规定处理并书面说明[6] - 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双方签保密协议[6] - 发现涉密文件资料泄露应补救并报告[7] - 提供会计档案按规定履行程序[7] - 境内工作底稿档案存境内,出境需办审批手续[7] 检查与生效 - 配合境外检查需经中国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 管理目的涵盖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6][7][8][9] 沟通方式与工作内容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10] - 工作内容包含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1] - 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进行一对一沟通[14]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5]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21] 现场参观与接待 - 实行现场参观事前预约制度并签署《承诺书》[24]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4] 接待流程与资料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核对身份、保存文件、安排陪同及参观[25] - 接待人员需听取问询,专人回答并记录谈话内容[25]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期限十年[25] 信息发布与审核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核对、董事会秘书复核[25] - 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公告[25] 信息处理与制度生效 - 发现特定对象稿件含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6]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正式披露[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29]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董事会会议 - 每届董事会首次会议在董事选举或改选后3日内召开[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1][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10年[33] 董事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3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传真等方式进行并决议[30]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同一项目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有权批准[1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39]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39][4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4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44]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和理由并披露[44]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6] -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处理日常工作,组织会议等[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处理公司多方关系[48]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4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8] 其他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670,183,441元[9] - 已发行股份数为670,183,441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红京持股9864.6万股,比例65.7640%[20] - 发起人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持股1760.4万股,比例11.7360%[20] - 发起人李宏持股1125万股,比例7.5000%[20]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等权利,公司维护股东权利[34][35]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等义务,滥用权利需担责[42][4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100]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度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等条件[15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9][17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6]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担保制度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制度并及时披露信息[3]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资料[6] 审批情形 - 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六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提供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决策权限 - 除特定须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外,其他由董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12] 管理措施 - 公司需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并办理担保手续,做好跟踪等工作,及时向审计机构提供对外担保事项[18]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董事会[18]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18]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9]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9]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追偿[21]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含相关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2]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负有保密义务[22] 责任追究 - 公司对有过错的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追究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当事人责任[22][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2][3]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关连人士[3] - 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该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联附属公司[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长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含)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需在股东会回避表决[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超一年[15]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5] - 若关连交易属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16]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19] - 就持续关连交易签订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三年,特殊情况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19]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22]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23]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4]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4]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不得将其他资金存入专用账户[5]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股东会批准并披露[3] - 变更募投项目等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26] 资金使用期限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9][20]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总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10%[9]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总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5] - 股东会可现场、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17]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披露信息,禁止有偿征集[23][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及占比,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特别提示[27] - 会议记录记载相关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28][29] 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规则施行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施行[35]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适用于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控股子公司资金往来视同公司行为[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2] 禁止行为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6] 应对措施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可司法冻结股份,独立董事可报告监管等[9][10] 披露与处罚 - 应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违规人员视情节处分、担责[11][13]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8] - 公司发起人合计持股15,000万股,占比100%[19] - 李红京持股9,864.6万股,持股比例65.764%[18] - 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0.4万股,持股比例11.736%[18] - 李宏持股1,125万股,持股比例7.5%[18] -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0万股,持股比例5%[18] - 深圳市中兴合创成长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0万股,持股比例3%[18] - 深圳市中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2%[18]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9.31万股,持股比例1.7954%[19]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4.21万股,持股比例1.7614%[19]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0] 股东权益与决策机制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4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不包括库存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不包括库存股)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3] - 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1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52]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与股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36]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于香港[3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76][177][17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76][177][17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