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搜索文档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8] - 公司发起人合计持股15,000万股,占比100%[19] - 李红京持股9,864.6万股,持股比例65.764%[18] - 深圳市道合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0.4万股,持股比例11.736%[18] - 李宏持股1,125万股,持股比例7.5%[18] -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0万股,持股比例5%[18] - 深圳市中兴合创成长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50万股,持股比例3%[18] - 深圳市中兴合创鲲鹏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2%[18]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9.31万股,持股比例1.7954%[19]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4.21万股,持股比例1.7614%[19]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0] 股东权益与决策机制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4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不包括库存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不包括库存股)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3] - 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1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52]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与股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36]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于香港[3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76][177][17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76][177][17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人数不少于三位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17][19]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独立董事审计相关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22] - 公司应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会[2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22]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资料保存与现场工作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6] 沟通与费用 - 公司董事长应至少每年与独立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26]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6] 津贴与责任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27] - 任职未结束的独立董事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7] - 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相应责任[28]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取消和收回其事发当年应获得和已获得的津贴并披露[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30] -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董事会[31]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8]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5]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1]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记载10项内容,中期报告记载7项,季度报告记载3项[23][24][2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27] 未披露处理 - 未披露季度报告停牌1天,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停牌不超2个月并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29][30]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应及时报送披露,重大事件包括8类[33][3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应在1个月内业绩预告[41]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50] 更正公告 - 业绩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42][44]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5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违规提前10天通知董事会[56] - 变更指定报纸或网站2个工作日内报告[59] - “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6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1] - 追究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责任[63]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 董事会会议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董事选举或改选后3日内召开[8]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22]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4]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董事长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有权批准[13] 独立董事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符合要求的财务或会计专长人员,一名长居香港[1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19]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5]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36][37][38]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工作研究并提建议[3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3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40][41]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3]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处理日常工作、组织会议、协调信息披露等[44]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45]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报股东会批准,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H股)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47]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1][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13]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5]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材料,公司安排与会计师见面[18] - 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公司保证知情权并通报情况[18] - 决策事项及时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9][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费用与责任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相适应津贴[23]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3]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4] - 擅自离职赔偿损失,特定情形取消收回津贴并披露[24][25] - 需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担责[25]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担保审批规则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3]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11] 担保事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16] - 生效后做好被担保单位跟踪等工作[18]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并定期核对[18] 风险应对措施 - 被担保人违约等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董事会[19]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9] - 发现风险情况控制风险[19] 信息披露要求 - 特定担保在指定报刊披露信息及占净资产比例[21]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约及时披露[21]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募集资金管理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资金账户管理 - 商业银行需每月向公司出具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4]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专户[4][5]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9]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0] 项目变更与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0]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11] - 募集资金应严格限定用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变更需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内部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0]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方[3][4] - 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具有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关联方[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1%以下由董事长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含)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9]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比1%以上(含)提交股东会[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议案由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14]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财报,为其他资产需评估[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11] 评估报告要求 - 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一年[16] 日常关联交易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16]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18] -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11-12 18:4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投资决策 - 短期投资需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人员分离[10]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务部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3] 投资监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实行季报制[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7]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17]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17]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8]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18] 其他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18] - 本管理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