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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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 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证券交易 所仅接受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3 年 12 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2023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 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
瑞晟智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7:46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Landing Law Offices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 邮编:200082 电话(Tel): 021—66529952 传真(Fax): 021-66522252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 法律意见书 (2023)-LANDING-SH-F-00922-1 1.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 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 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2. 本法律意见书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4 17:44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108,51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108,51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0.2110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2110 | (四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27日)
2023-11-29 09:22
业绩增长点 - 公司未来业务增长依靠智能物流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1]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 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计划[1] 海外市场与客户粘性 - 公司产品已拓展至越南柬埔寨泰国菲律宾缅甸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美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且产品为系统化产品拥有众多高粘性客户[2] 提高股价措施 -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智能工厂装备业务创新研发丰富行业应用场景扩大解决方案范围从智能制造延伸到绿色制造和安全制造加强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以积极业绩回报投资者[2]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17 16:2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 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 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上午 10:00-11:00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 至 11 月 24 日(星期五)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lvmeng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1-16 17: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瑞晟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袁峰先生、余云林先生、吕蒙先生、 陈志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雷鸣先生、刘柏 嵩先生、薛海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雷鸣先生为会 计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海静)
2023-11-16 17:1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薛海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瑞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荒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16 17:12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洪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