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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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9:3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孙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指引和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 损害股东权益,应尊重独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0 点 30 分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19:30
证券代码: 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 第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小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 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袁峰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并对袁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袁峰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袁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申请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为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 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3 19:30
公司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1 | | --- | --- | | | 1 | | | 2 | | 第一节 2 | | | 2 | | | 3 | | | | 4 | | 4 | | | 6 | | | 8 | | | 8 | | | 10 | | | 12 | | | | 16 | | 16 | | | 18 | | | 18 | | | | 23 | | | 24 | | 24 | | | 25 | | | | 26 | | 26 | | | 29 | | | 29 | | | | 29 | | 29 | | | 30 | | | | 30 | | 30 | | | 31 | | | | 32 | | | 32 | 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宁波高新区瑞晟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宁波市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19: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 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事⼯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13 19:3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 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负责 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