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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6: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 40,040,000 股,合计转增 12,012,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052,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6: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夏云青先生、独立 董事饶艳超女士、董事吕蒙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 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静先生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 静先生。审计委员会各成 ...
瑞晟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6:4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瑞晟智能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公 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10,0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 34.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7,64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259,030.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88,269.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6:4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6 17:46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141,51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141,51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0.293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2935 | ...
瑞晟智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17:46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Landing Law Offices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 邮编: 200082 电话(Tel): 021-66529952 传真(Fax): 021-66522252 r r and 4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 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 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法律意见书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1 15:4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国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2-01 15:4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振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个人品德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胡振超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其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胡振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01 15:4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长期战略目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 价格主要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存在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振超)
2024-02-01 15:4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胡振超为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