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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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8.7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 000195 号《验资报告》。公 ...
峰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建新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建新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建新,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7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新加坡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任英国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2002年4月至2004年4月,任英国IMRA Europe SAS,UK Research Centre电气部研究工程师;2004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学 电气 ...
峰岹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 的综合授信额度。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含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 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 以上授 ...
峰岹科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21:10
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资质条件 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 户共计48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6.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二) 执业记录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所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4,846,763.9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7,995,479.43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
峰岹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21:10
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峰岹科技: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21: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 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 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141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488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6.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 ...
峰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 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峰岹科技(深圳)股 ...
峰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21: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二期 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峰岹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21:10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5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证明该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码:京24.JANI FHAT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遛合 1 1-2 电话:86(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我们审计了峰昭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昭科技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 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