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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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2025-03-31 20:3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 场,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有效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我、陈炼成先生、赵吟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市值管理制度
2025-03-31 20:3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以高质量发 展为基本前提,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着力将公司打造为经营业绩佳、 创新能力强、治理体系优、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上市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 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 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 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 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 ...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炼成)
2025-03-31 20:3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炼成)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 场,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有效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我、陈亮先生、赵吟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担任主 ...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31 20:31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发《关于同意中航(成都) 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 ...
中无人机(688297) -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无人机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5-03-31 20:31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审核公司2024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1] - 审计公司认为业务汇总表符合规定,公允反映金融业务情况[6] 财务数据 - 向财务公司存放短期借款期初余额92,420,547.25元[10] - 本期增加2,361,950,963.02元,减少909,760,586.9元[10] - 期末余额1,144,610,923.3元,收取利息8,096,510.10元[10]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3-31 20:31
利润分配规划 - 2025 - 2027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 分红比例规定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0] 重大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7] 分配执行时间 - 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2] 规划审阅与调整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6] - 政策调整经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6]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7]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31 20:31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大信所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1] 审计人员情况 -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相关处罚处分[1] 审计工作开展 - 大信所就重大事项咨询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无分歧[2][4] - 实施完善复核程序,制定合理审计方案[5][7] 审计团队配置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和负责人经验丰富[8] 审计保障措施 - 制定信息安全制度,计提风险基金和买保险限额超2亿[10][11] 审计结果 - 大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
中无人机(688297) -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无人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31 20:31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049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线 --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京25 WUYIG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Room 2206 22/F Xuevuan International Tow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行动方案
2025-03-31 20:3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68,524.23万元,同比下降74.28%;净利润-5,391.61万元,同比下降117.82%[3] - 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64.20%,2023年约39.49%,累计分红3.57亿元,2024年不分配[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六型七机实现首飞,多次完成演习任务[1] - 2024年研发投入2.68亿元,较上年增加55.30%,研发投入占比39.12%[4] - 2024年新增申请发明41件、授权15件,1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5] - 2025年开展新型无人机平台关键技术攻关和验证,增加核心技术不少于3项[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成功中标四个国债项目,民用市场份额扩大[2] - 自贡无人机产业基地一期建成,年产大型无人机能力达200架[5]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修订经理层成员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11] - 2024年持续与“关键少数”密切沟通并组织培训[12] - 2025年聚焦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13] - 2025年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15] - 2025年完善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效能[17] - 2025年完善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体系[20]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1]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经营规模较上年大幅增长并扭亏为盈[14] - 2025年拟召开或参加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22] - 2025年接待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现场调研月均不少于2次[22] 其他 - 公司ESG管理被评为AA级,获多项ESG相关奖项[7] - 2024年与20余家券商分析师、80余家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10]
中无人机(688297) - 中无人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31 20:31
公司代码:688297 公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