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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68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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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68848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5 18:3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1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3-05 18:1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其通过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3-05 18:16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证券代码:688489 公告编号:2025-01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来源: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为 538,0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768,476 股的 0.4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三未信安(688489)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3-05 18:1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
三未信安(688489)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05 18:1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电话 (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 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份激 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针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过程中,本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3-05 18:16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办法[1] - 考核对象为高管、核心技术及骨干员工[4]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30%(以2024年为基数)[6] - 2026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69%(以2024年为基数)[6] 考核规则 - 激励对象绩效分四档,归属比例不同[7] - 归属期每年考核一次,结果5日内通知[9][11] - 申诉后10日内复核,记录保存5年[11]
三未信安(688489)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7 17: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总收入47320.73万元,同比增长31.96%[5][6][8] - 2024年营业利润3857.31万元,同比下降43.36%[5][9] - 2024年利润总额3882.85万元,同比下降43.05%[5][9]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2.27万元,同比下降37.24%[5][6][9]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2.56万元,同比下降73.55%[5][6][9] - 2024年末总资产218074.10万元,较期初增长4.88%[5][6]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5137.67万元,较期初降低2.72%[5][6] 营业收入增长原因 - 营业收入增长主因核心战略客户采购提升、多领域增长及并购江南天安[8] 利润下降原因 - 利润下降主因加大研发和市场拓展投入,期间费用上升[9] 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原因 - 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差异大因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政府补助和现金管理方式变化[9]
三未信安(688489)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2-19 18:01
股东持股 - 立达高新持有967.18万股,占总股本8.43%[3] - 中网投持有708.134万股,占总股本6.17%[3] 减持计划 - 立达高新拟减持不超229.5370万股,不超总股本2%[4] - 中网投拟减持不超114.00万股,不超总股本1%[4] - 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6月12日[8] 减持相关说明 - 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实施有不确定性[11][12] -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3]
三未信安(68848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8 00:0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8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
三未信安(688489)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8 00:00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 所)接受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丁敬成律 师、彭心怡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 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 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