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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巨芯(68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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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巨芯(68854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12 17:52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在原电子化学材料领域进一步拓展至半导体材料等半导体支撑业领域,通过项目自建和产业投资并购的方式进行产业布局[5] - 公司正在密切关注产业链上下游及有产业协同度的海内外潜在并购机会[6] 产能规划 - 公司新建的2000t/年的高纯氯化氢气体项目和175t/年的电子级六氟丁二烯项目已经建成,正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7] - 新建的400t/年电子级六氟化钨项目和总产能30000吨/年的电子级硝酸项目,预计今年年底建成[7] - 中巨芯(衢州)项目以配方型功能化学品和前驱体材料为主,计划本月开建[8] 国家大基金投资情况 - 中巨芯是国家大基金一期投资的少数几家电子化学材料企业之一,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2] - 国家大基金一期和巨化股份均需锁定36个月,暂未知悉国家大基金一期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4] 研发团队建设 - 公司将重点加强新产品研发队伍的建设和壮大,以持续开发出客户所需的新产品,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系列[9] 营收预测 - 当前整个半导体板块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2024年营收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10][11]
中巨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1 16:42
公司治理 - 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6月14日任期届满[1] - 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专门委员会和高管任期顺延[1] - 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完成选举并披露信息[1]
中巨芯(68854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7 18:32
行业发展趋势 - 2024年在人工智能(AI)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驱动下,全球半导体行业呈现触底及复苏反弹态势[3] - 半导体材料作为半导体行业的重要支撑,将伴随行业复苏而逐步改善[3] - 当前国内半导体材料市场整体竞争仍然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3] - 公司所在半导体材料细分领域整体上仍处于上升阶段,期间将随着半导体行业周期而波动[3][4]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稳定,详细经营数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4] -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4] -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互动交流,开发满足下游半导体工艺发展趋势和需求的产品系列[4] - 公司在电子化学材料的纯化混配技术、合成提纯技术等多项领域积累了多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与市场竞争力奠定了良好基础[6] 原材料及产品价格 - 2024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所用原材料的价格与2023年相比总体变化不大[5] -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受到市场供需关系、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供需情况采取适当的价格策略[6] 利润情况 - 公司当前阶段利润率仍然偏低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产品销售单价下滑、部分产品营收规模较小尚未实现规模效应、研发投入和管理成本上升等[7] 其他 - 公司当前无PEEK材料相关产品布局[8]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交流沟通,不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形[8]
中巨芯:关于参加2023年度半导体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7 16:06
财报披露 - 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4] - 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4]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7日15:00 - 17:00线上召开半导体材料专场业绩说明会[4][6]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6] - 投资者可提前提问题、参与互动及查看内容[4][6][8]
中巨芯: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9:20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共7,591,309.87元[2] - 2024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543,200.37元[3] - 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跌价损失计提7,061,647.78元[3] - 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9,662.09元[5] - 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061,647.78元[6] - 计提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8]
中巨芯(68854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9:18
营业收入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33,646,551.88元,同比增长14.05%[8][13] 净利润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3,040.24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6,134.82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8,706,420.05元,2023年为 - 1,426,590.35元[35][37]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3,040.24元,2023年为 - 1,252,261.20元[37] - 2024年第一季度少数股东损益1,123,379.81元,2023年为 - 174,329.15元[3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66,295.85元,同比减少68.76%[13]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66,295.85元,2023年为43,427,983.62元[3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1,156,319.35元,2023年为210,801,427.89元[39]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11,219,859.83元,2023年无此项数据[39]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398,508.17元,2023年为263,387,980.76元[39] 每股收益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13]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为 - 0.001元/股[37]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为 - 0.001元/股[37] 净资产收益率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5%,增加0.35个百分点[16] 研发投入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合计14,216,703.28元,同比增长1.32%[16]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08%,减少0.77个百分点[16] 资产相关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964,303,724.7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08%[16]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521,386,936.22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70,969,406.57元[28] - 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04,793,498.65元,2023年12月31日为163,983,895.03元[28]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236,931,335.77元,2023年12月31日为215,756,018.49元[28]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2,280,542,149.39元,2023年12月31日为2,283,671,121.19元[28] - 2024年3月31日固定资产为1,236,073,293.27元,2023年12月31日为1,242,969,708.47元[28]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3,964,303,724.78元,2023年12月31日为3,961,051,220.41元[31] 所有者权益相关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43,352,335.0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42%[16] 股东信息相关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732名[21]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均为390,000,000,持股比例均为26.40%[21] - 衢州恒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为107,957,000,持股比例为7.31%,质押股份数量为87,269,201[21] 短期借款相关 - 2024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为75,267,272.87元,2023年12月31日为35,673,156.95元[31] 营业总成本相关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222,217,222.73元,2023年为193,450,339.61元[3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641.83万元,上年同期为7918.49万元[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41亿元,上年同期为1.59亿元[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亿元,上年同期为-7971.71万元[4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关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800万元,上年同期为5992万元[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467.04万元,上年同期为5355.12万元[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2.96万元,上年同期为636.88万元[40] 汇率变动及现金等价物相关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72.06万元,上年同期为-70.35万元[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7亿元,上年同期为-3062.38万元[40]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4亿元,上年同期为1.39亿元[4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7亿元,上年同期为1.08亿元[40]
中巨芯: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2024-04-22 19:08
ᗭᚈ上⎭ᗁ师事务ᡶ 关于 中巨㣥〇ᢶ㛗份ᴿ䲆公司 2023 年年ᓜ㛗东大会之 㿷䇷ᝅ㿷 上海市东大名䐟501号上海ⲭ⦹兰广场办公楼22/23层 䛞㕆:200080 FORRU 23,SiQaU MaV POa]a,NR.501,EaVW Da MiQg RRad ,ShaQghai 200080,P. R. ChiQa ⭥䈍(Tel):86 21 5598 9888 / 5598 9666 传ⵏ(Fax):86 21 5598 9898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巨㣟、技㛑份有䲀公司 2023 年年度㛑东大会之㿱䇱意㿱 ᗭᚈ上⎭ᗁ师事务ᡶ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ㆰ〠"本所")接受中巨㣟、技㛑份有䲀公司(以 下ㆰ〠"公司")Ⲵ委托,指派本所㿱䇱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14 ⛩ 00 分在浙江ⴱ㺒州市柯城区中央大䚃 247 号 2 幢公司一楼会䇞室召开Ⲵ 2023 年年度㛑东大会(以下ㆰ〠"本次㛑东大会"),就召开本次㛑东大会䘋㹼㿱䇱 并出具本㿱䇱意㿱。 本所㿱䇱律师依据本㿱䇱意㿱出具日前已㓿发⭏或存在Ⲵ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䇱券法》 ...
中巨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9:08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 247 号 2 幢公司一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87,980,20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87,980,2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73.6477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3.6477 | | ...
中巨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16 18:50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 人民币 425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 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 及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1 ...
中巨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1 18:50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4 月 | | |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 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 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