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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3-08-11 20:2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8-1-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发行人"或"公司")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告 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 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海目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豁免版)
2023-08-11 20:2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I433 号 8-2-1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I43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2023〕17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或"本 所")作为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发 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 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2、本问询问题的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3、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3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述的 ...
海目星: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11 20:2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4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73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
海目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08-11 20: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海目星")的委托,并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 ...
海目星: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08-11 20:28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4,374.89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 公司2023年度的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收到政 府补助款项人民币4,374.89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48 ...
海目星: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5-30 18:10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3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暨 2023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情况,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16:00-17:00 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2022 年 度暨 2023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 2022 年 度暨 2023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说明会上公司 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16:00-17:00 会议召开 地 ...
海目星(688559) - 2023 Q1 - 季度财报
2023-04-28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95,360,703.21元,同比增长100.4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71,325.59元,同比增长184.17%[4] - 2023年第一季度,海目星营业总收入达到了895,360,703.21元,同比增长了约100%[13] - 海目星净利润达到了31,244,777.28元,同比增长了约194%[14]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为31,443,317.6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620,746.93元[21] 资产情况 - 总资产为9,456,443,538.0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62%[5]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63.8亿人民币,较上一季度增长[11]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固定资产为108.1亿人民币,较上一季度增长[11]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6,334,435,308.44元,较上一季度增加185,905,338.25元[19]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资产总计为7,643,117,586.37元,较上一季度增加323,861,677.45元[19] 现金流量 - 海目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9,652,461.26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349,256.08元[17]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58,980,284.22元,较上一季度减少431,619,838.72元[18]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036,401.88元[22]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951,451.07元[22] - 海目星2023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01,115.05元[23] 成本及费用增长 - 营业成本增长108.83%,主要系订单增加验收项目增加所致[7] - 管理费用增长119.22%,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长对应职工薪酬增加所致[7] - 研发投入合计为117,378,046.48元,同比增长107.4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企业重组费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等[5] 资产变动 - 货币资金变动比例为-40.78%,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所致[6] - 应收票据变动比例为88.49%,主要系销售回款为票据增长所致[6] - 营业收入增长100.45%,主要系订单增加验收项目增加所致[7]
海目星(688559) - 2022 Q4 - 年度财报
2023-04-2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海目星[1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在2022年度报告中宣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总额为人民币40,345,300元(含税)[5]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41.0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6.89%[14] -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48.45%[14]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8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0.33%[14] - 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90元,同比增长245.45%[14] - 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27%,同比增加13.66个百分点[14] - 公司202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11%,同比增加2.15个百分点[14] - 公司2022年总资产达到88.6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8.62%[14] -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4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2.66%[14] 公司业务拓展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光伏、新型显示、消费电子、钣金加工五大领域[45] -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激光加工设备制造业[44] 公司研发创新 - 公司已开发的项目填补了国内模具型腔纹理加工的空白,提高了国际竞争力[96] - 公司研发的高重频超快系列激光器功率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能够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行业应用范围[97] - 公司开发的高精度制片工艺研发项目采取特有的双辊复合/拉轮辅助极片制芯方式,单机极片入芯效率达到200PPM[98] 公司风险提示 - 公司存货跌价和周转率下降风险,存货余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存货跌价风险需要警惕[138] - 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销售策略、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139]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2%,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137]
海目星(688559) - 2022 Q3 - 季度财报
2022-10-31 00:00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 18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 | --- | --- | |------------------------------------------------|------------------|--------------------------------------|------------------|------------------ ...
海目星(688559) - 2022 Q2 - 季度财报
2022-07-29 00:00
公司代码:688559 公司简称:海目星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1 / 197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 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素炜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 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