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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08 2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2] 审计意见 -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遵循职业准则[3]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5] -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保持有效[5]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08 20:31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4月8日聘任李珊珊为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1] 人员信息 - 李珊珊1981年2月出生,有清华核工程与技术本科、管理学硕士及北大光华EMBA学历[5] - 曾在艾默生、浙江天正电气任职,目前未持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5]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利)
2024-04-08 20:31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利)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在 2023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担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国利,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研究员。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 步奖一等奖""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荣誉。1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2024-04-08 20:31
业务开展 - 拟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累计总额不超1500万美元[2][5][7] -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2][6][7] - 2024年4月8日会议审议通过开展议案[2][7] 业务相关 - 交易场所为有资格金融机构[2][6]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6] 风险与管理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3][9] - 制定制度规范业务行为[10] - 内审部门审查并报告[10] - 按准则核算披露[11][12]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业务事项无异议[14]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8 20:3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2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辅顺)
2024-04-08 20:3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辅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 其他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辅顺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9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2012年5 月至今,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8 20:3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重大和重要缺陷[1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子公司收购博创宏远管理内控失效,2023年完成出售并整改[17]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加强内控,推进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完善流程[18] - 夯实内控体系,完善信披沟通汇报机制,强化合规意识[19] - 加强内控监督,完善内审职能,完善公章用印审批流程[19] - 妥善处理子公司股权纠纷,降低信披违规影响[19]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20:31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6.63亿元[2] - 天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2] 公司会议 - 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3] - 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3] 审计工作 - 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5] - 天健对公司相关业务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5]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天健,认为其具备审计资质和能力[6]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6]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华军)
2024-04-08 20:31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超三分之一[1]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5月6日审议通过提名张国利为独立董事议案[7] - 2023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同意补选张国利为独立董事[7] 人员履职 - 2023年郭华军应参加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参加[3] - 2023年郭华军参加战略、提名委员会会议各1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12] 财务与交易 - 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2023年7月实施完毕[9] - 2023年4月25日子公司转让博创宏远35%股权,价款4540.338万元[10] - 2023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形[6] - 2023年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6] - 2023年不存在被收购情形[6]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9] - 子公司出售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制度与披露 - 2023年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6] - 报告期内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变更等[8] - 报告期内建立相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11] 激励计划 - 2023年5月6日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