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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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8 20: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3.9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54亿元,占比96.99%[6] - 2023年末资产总计34.54亿元,上年年末为37.01亿元,同比下降6.67%[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62亿元,上年年末为4.94亿元,同比下降6.43%[19]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9.92亿元,上年年末为32.07亿元,同比下降6.69%[19] - 本期净利润为 - 2440.062182万元,上年同期为1.2776373608亿元[2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3.08亿元,上年年末为3.72亿元,同比下降17.08%[19] - 2023年末存货为1.07亿元,上年年末为1.98亿元,同比下降46.31%[19]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3.06亿元,上年年末为2.34亿元,同比增长31.26%[19] - 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55亿元[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10436417亿元,上年同期为0.720400656亿元[28]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收入确认、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6][9] 会计政策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45][146] 税收政策 - 本公司和明冠锂膜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15%优惠税率[148][149] - 明冠国际公司200万港元(含)以下利润企业所得税按8.25%征税,超过部分按16.5%征税[149] - 越南明冠公司企业所得税本期免税,优惠期结束后适用普通税率为20%[149] 项目进度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88.94%,进度88%[174]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97.92%,进度100%[174] - 年产1亿平方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31.04%,进度31%[174]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08.79%,进度100%[174] 股权相关 - 公司总股本为201,301,918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7,737,057股,占比3.84%,支付资金214,122,916.57元[189]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5%暨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2024-04-01 17:48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 56.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1,272.8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1,4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一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737,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301,918 股的比例为 3.84%,回购的最高价为 34.49 元/股,最低价为 16.75 元/股,回购均价为 27.6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214,097,519.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8 17:1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闫勇先生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一致行动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博强")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闫勇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3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闫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17:3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2,61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1.30%,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5元/股,最低价为10.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0,214,797.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7 18:54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 序号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 | | --- | --- | --- | --- | --- | | | | | | 比例(%) | | 1 | 闫洪嘉 | | 51,000,000 | 25.34 | | 2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 21,517,700 | 10.69 | | --- | --- | --- | --- | | 3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 7,737,057 | 3.84 | | | 户 | | | | 4 | 文菁华 | 6,066,621 | 3.01 | | 5 |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 | 1,776,988 | 0.88 | | | 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6 | 滨州嘉博银商贸经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0,000 | 0.76 | | 7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483,163 | 0.74 | | 8 |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原驰·明冠 | 1,392,138 | 0.6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4%暨第二期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6 17:56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272.8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1,4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一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 7,737,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301,918 股的比例为 3.84%,回购的最高价 为 34.49 元/股,最低价为 16.75 元/股,回购均价为 27.67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 214,097,519.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7:42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 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闫洪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 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查和表决,一致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2-05 17:40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10,00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
2024-01-26 16:31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上海博强出具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增持计划调整增持主体的通知》,本次增持主体由上海博强调整为上海博 强实际控制人闫勇先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主 体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 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1,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强")基于看好我国资 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在上述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1-24 17:04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强")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上海博强出具的《关于增持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上海博强拟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 3 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博强直接持有公司 21,517,7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69%;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