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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小地级市,凭什么成为“创新强者”?
36氪· 2025-04-29 15:55
核心观点 - 镇江作为江苏省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地级市,却培育出多个全球领先的产业和企业,如全球坝体最高的抽水蓄能电站(182.3米)、全球最大的碳纳米管生产企业天奈科技、全球最早获NMPA注册的便携式脑功能成像设备NirSmart [1][2][3] - 镇江2024年GDP达5540.01亿元(全国第57位),虽体量小但含金量高,科技创新集群全球排名第77(中国第22),城市创新能力全国第41(江苏第6) [8][9][10] - 制造业是镇江创新的核心驱动力,2024年制造业开票销售3684.3亿元(增速13.2%),形成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两个千亿级集群,拥有鱼跃医疗、天工国际等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17][18][20][22] 产业格局 - **产业集群**:重点发展8条产业链包括智能农机装备、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每条产业链均有"隐形冠军"企业,如鱼跃医疗7大产品市占率连续10年第一、吉贝尔药业利可君片市占率80% [20][22] - **县域经济**:丹阳(眼镜产量占全球50%)、扬中(船舶海工多项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句容(新材料等4个百亿级集群)3市入选2024全国百强县,形成专业化制造基地 [16][17] - **技术突破**:大全集团直流断路器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图南合金掌握高温合金大型薄壁铸造核心技术,天工国际实现粉末冶金规模化生产 [22][24] 创新生态 - **研发能力**: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29.71件(江苏第4),有效发明专利25725件(同比+19.9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54.7% [24][31] - **产学研协同**:连续5年举办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大会,2023年与长三角技术合同交易额150亿元,上海项目占新签约项目的7%(64个/394亿元) [31][32] - **赛道选择**: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三大新兴产业,建成全省唯一航空航天特色产业试点,集聚118家涉航企业形成6大特色板块 [27][29] 发展策略 - **区域协同**:通过宁镇扬一体化对接上海"3+6"产业体系,上海项目投资年均增长200%,形成"双向赋能"的开放式生态 [29][31][32] - **差异化竞争**:避免与周边城市同质化,选择通用飞机等细分领域突破,构建"一园一场一镇一院"特色布局 [27][29] - **资源整合**:利用长三角区位优势承接创新资源溢出,技术交易额和高新产值占比显著提升,实现"小体量高能量"发展 [31][32][41]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收到法院《通知》的公告
2025-04-25 16:46
业绩影响 - 职工职务侵占案追缴违法所得48,676,788.57元全部执行到位,预计增加当期利润[1] 后续事项 - 公司需5个工作日内提供收款账户[1] 相关说明 - 涉事职工2021年8月离职,非董监高,对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4 04:01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合法有效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合法有效 [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59人调整为542人,减少17人 [3][1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8.78万股调整为646.98万股,减少1.8万股 [3][1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808.78万股调整为806.98万股,减少1.8万股 [3][12] -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6.98万股,预留授予160.00万股 [3][12]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详情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3日,授予价格12.14元/股 [8][17] - 向542名激励对象授予646.9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34][35]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6] 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18][45] - 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3][45] - 授予日前6个月内,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51] 会计处理及业绩影响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53] -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预计将提升员工凝聚力及经营效率 [53] 法律及程序合规性 - 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31][54] - 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0][45]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20:3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559人调为542人[3] - 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由648.78万股调为646.98万股[3] - 拟授予总数量由808.78万股调为806.98万股[3]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3日,授予价12.14元/股[5] - 向542人授予646.98万股,预留160.00万股[4][5]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18日通知,4月23日召开[2] - 审议调整和授予议案均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4][6]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20:3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59人调整为542人[3]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8.78万股调整为646.98万股[3] -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808.78万股调整为806.98万股[3]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调整后首次授予646.98万股,预留授予160.00万股[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3日[5] - 以12.14元/股向542名对象授予646.98万股[5] 议案表决结果 - 调整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授予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5-04-23 20:34
股权激励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截至4月23日[2] - 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806.98万股,占总股本4.05%[2] - 董事长耿仲毅等7人共获授134.5万股,531人获授573.48万股[2]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占计划权益总数19.83%[2]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3 20:34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吉 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5-04-23 20:34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23 日,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3、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有 效期内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异议。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2025-04-23 20:34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且不 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
吉贝尔(68856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3 20:3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吉贝尔)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1(以下合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和《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