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68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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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5-27 19:18
股权结构 - 协丰投资注册资本3085.0156万元,邱克家等多人有不同出资比例[10] - 杭实集团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杭州市国资委和浙财开分别出资90%和10%[13] - 杭实集团持有杭叉集团20.3855%股份、西子洁能13.59%股份[17] 权益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41.4975%降至38.4913%[9][22][23][42] - 2024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动稀释至41.0897%[23] - 2025年5月27日协丰投资减持,持股比例降至38.4913%[23] - 协丰投资减持比例2.6377%,杭实集团被动稀释比例0.3685%[24] - 权益变动前后协丰投资和杭实集团持股数量及比例变化[26]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持明确计划[42] 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无权利限制[27] - 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已披露减持外无集中交易买卖[28] - 控股股东减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43]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取得批准情况[43]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7 19:18
股权变动 - 2024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变为420,128,500股,杭实和协丰持股比例稀释至41.0897%[8] - 2025年5月27日协丰减持10,916,677股,二者合计持股降至38.4913%[8] - 权益变动后协丰持股5,712,923股占比1.3598%,杭实持股156,000,000股占比37.1315%[12] 询价转让 - 转让价格6.51元/股,数量10,916,677股[3] - 《认购邀请书》送达91家机构,收到19份有效报价表[16] - 11家投资者获配,合计受让10916677股占总股本2.60%[17][18] - 各受让方限售期6个月,转让不导致控制权变更[18][20]
杭华股份(68857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5-05-27 19:16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21日,协丰投资持股16,629,600股,占总股本3.96%[3] - 本次询价转让前,协丰与杭实合计持股172,629,600股,占总股本41.09%[3] 转让情况 - 本次拟询价转让上限10,916,677股,占总股本2.60%[4]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6] - 转让价格6.51元/股,金额71,067,567.27元[15] 受让情况 - 受让方11名,合计受让10,916,677股,占总股本2.60%[15] - 诺德基金受让2,836,677股,占0.68%[15] - 广发证券受让2,350,000股,占0.56%[15] 流程情况 - 2025年5月21日中金出具出让方核查意见[19] - 5月22日公告转让计划书,收到19份有效报价表[14][18] - 5月23日公告转让定价提示性公告[18]
杭华股份:协丰投资完成询价转让1091.67万股
快讯· 2025-05-27 19:04
股东权益变动 - 股东协丰投资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完成1091 67万股 价格为6 51元/股 [1] - 权益变动后 协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实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 0897%减少至38 4913% [1]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内部研发与外部合作双轮驱动 杭华股份加快布局新材料领域
证券日报· 2025-05-27 00:41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6.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亿元,同比增长13.17% [2]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亿元,同比增长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2.7万元,同比增长8.53% [5] -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发展战略,确保经营业绩整体稳中向好 [2] 核心业务发展 - 油墨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长期聚焦绿色环保型油墨产品的研发、制造与应用,覆盖食品包装、标签印刷、塑料软包装等多个细分市场 [2] - 公司推动传统胶印油墨向无VOCs、无矿物油的纯植物油型和LED-UV固化等方向发展,增强在高端包装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2] - LED-UV系列产品和数码喷墨产品符合绿色印刷要求,获得市场高度评价和推广使用,未来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3] 行业趋势 - 国内水性、UV等绿色环保油墨对传统溶剂型油墨的替代取得显著进展,过去五年间市场年增长率达15%至20%,部分发达地区市场占有率已接近50% [3] - 环保政策日益严格以及消费者对环保产品需求增加,推动绿色环保油墨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3] 战略布局与收购 - 公司收购浙江迪克东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交易金额1800万元,旨在强化产业链协同,丰富产品布局 [4] - 通过整合浙江迪克的技术和客户资源,公司有望提升在新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4] - 此次收购是公司协同扩张战略的关键举措,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拓宽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 [4] 功能材料业务 - 功能材料业务涵盖特种功能性涂覆材料、电子化学品、光电材料、纳米分散液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器件、新能源等高成长性行业 [3] - 公司通过内部研发与外部合作双轮驱动,加快布局新材料产品体系 [3] 未来发展规划 - 2025年公司将重点提升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加快产品升级与新品投放 [5] - 除巩固传统印刷包装市场外,公司力争在新能源、消费电子等领域实现突破 [5] - 公司将持续推动精益生产和管理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和运营质量 [5]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5-05-22 17:01
询价转让情况 - 2025年5月22日询价申购初步确定转让价格为6.51元/股[2] - 18家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转让报价[3] - 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2587万股,有效认购倍数约2.37倍[3] - 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11家,拟受让股份总数1091.6677万股[3] 风险与结果说明 - 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为初步结果,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4] - 最终结果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4] 影响说明 - 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和持续经营[5]
杭华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8
询价转让委托及核查情况 - 中金公司受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委托组织实施杭华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1] - 核查依据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减持指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2025年3月修订版法规 [1] 转让方协丰投资资格核查 - 协丰投资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3085.0156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柏冬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2] - 协丰投资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为杭华股份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双方保持行动一致 [3] - 拟转让股份属首发前股份 未质押或司法冻结 且已完成必要审议程序 [3] 杭华股份合规性核查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年均净利润30% [4]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复权后)均高于最近年报每股净资产及IPO发行价 [4] 核查结论 - 中金公司确认协丰投资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全部资格要求 无任何禁止性情形 [4][5]
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4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出让方协丰投资拟转让10,916,677股,占公司总股本2.6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4]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方式,受让方为具备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受让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 [1][4] - 出让方协丰投资与杭实集团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172,629,600股(占总股本41.09%),杭实集团不参与本次转让 [1][2] 转让规则与定价机制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4] - 定价原则按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顺序确定,最低有效申购价将作为最终转让价格 [4] - 中金公司为本次询价转让的组织实施方,负责接收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报价 [4][5] 股东及股份权属情况 - 出让方协丰投资持股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且无减持限制或违规情形 [2] -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股,但相关股份不参与本次转让 [2] - 协丰投资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 [3] 公司控制权与经营状况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共同控制结构维持不变 [5] - 公司未披露存在经营风险或其他重大事项 [5] 注:风险提示及附件相关内容已按任务要求省略
杭华股份(68857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2025-05-21 20: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转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金公司收到转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 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 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杭华油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公司")股东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转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杭 华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减持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 (2025年3月修订)》(以下称"《询价转让和配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5-05-21 20:32
股份转让 - 协丰投资拟转让10,916,677股,占总股本2.60%[3] - 协丰投资与杭实集团合计持股172,629,600股,占总股本41.09%[3] - 截至2025年5月21日,协丰投资持股16,629,600股,占总股本3.96%[7] - 协丰投资拟转让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65%,因自身资金需求[10] 转让价格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5年5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8] - 有效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转让股数上限,按价格、数量、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转让价格[8] - 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0,916,677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为转让价格[9]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12] -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2] - 本次询价转让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及市场环境变化中止实施的风险[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