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68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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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68864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5 17:15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受董事会领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5]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三人的专职审计人员[7] - 审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审计委员会任免,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学历及经验[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报告[10]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三天需下达审计通知书[21]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及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等进行审计[8] - 检查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至少每季度出具专项报告[9] - 内部审计包括执行财经法规、内控及财务收支等情况[11]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2]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资产运营等[12] - 对重要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审计[13][14] - 月度检查、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4] - 在财务报告披露前对其及相关数据独立审计[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流程等[16] 审计后续处理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及问题追踪,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0] 其他规定 - 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有权举报审计人员违规行为[17] - 审计部制定年度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9] - 重大事项审计报告需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备案[21]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5][26]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需经董事长批准[29][30]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5] - 公司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5日[36]
逸飞激光(68864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5 17:15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等原则[3]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12] 资金使用分析 - 财务部按月更新募集资金台账并按季度对募投项目进行效益分析[14] 协议终止处理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提前终止,财务部应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14] - 董事会秘书应在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4]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18] 超募资金使用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0] 用途变更处理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2]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审计与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25] - 公司应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承担费用,董事会在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27]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于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7] 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8] 违规责任 - 公司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30]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包括民事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3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公司信息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5日[34]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05 17:15
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拟修订制度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后两者无需[1]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全过程重点内控机制[2]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应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5]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提前终止,财务部两周内签新协议,董秘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6]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审议通过等程序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增专职人员,扩大职权[3]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7] - 审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审计委员会任免[7] - 审计部按月检查、按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6][7] - 审计部在财务报告披露前审计并报告[10][11] 财务报告管理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新增内控原则,纳入业绩预告和快报[3] - 财务报告编制等需关注三类风险[9] - 财务负责人对编制工作全面负责,财务部门归口管理[9] - 审计部审计财务报告关注多方面重点[10] -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报告前沟通评价并报送董事会审核[11]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多环节决定[11] - 公司合并财务报告经审议签署后与审计报告一同披露[11] 其他 - 修订部分制度全文于2025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1] - 公告于2025年5月6日由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2]
机构风向标 | 逸飞激光(688646)2025年一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2.63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05-01 09:22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共有10个机构投资者持有逸飞激光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2777.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9%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包括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合计持股比例达29.19% [1] -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下跌2.63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仅格林碳中和主题混合A持股占比小幅上涨 [2] - 本期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42个主要包括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宝盈科技30混合等 [2]
逸飞激光:持续聚焦主业夯实核心竞争力 2025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97.61%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4-30 14:38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2万元 [1]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2.36亿元,同比增长9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73万元,智慧物流业务收入增加是主要增长驱动 [1] 业务发展 - 公司聚焦新能源电池主业,推出高速磁悬浮全极耳大圆柱电池装配线、方形电池高速装配线、方形电池CTP模组全自动生产线等新产品 [2] - 圆柱电池设备订单大幅增长,46系大圆柱全极耳电池智能装备实现批量交付 [2] - 模组PACK装备领域推出全系列产品和服务,方形电池CTP模组全自动生产线获得国内外客户认可并出口欧美、亚洲市场 [3] - 通过并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拓展智慧物流、半导体业务,发布东风系列AMHS系统产品并实现头部客户交付 [3] 研发与创新 - 2024年研发投入9263.6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3.39% [3] - 截至2024年底,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授权知识产权633项,其中发明专利103项、软件著作权152项 [3] 战略布局 - 公司启动"激光+智能装备"平台化升级发展战略,加速全球化发展步伐 [1] - 围绕核心技术、量产装备、市场应用构建圆柱电池装备全面领先优势,推出全系列装备满足不同规格电池量产需求 [2]
破发股逸飞激光净利1年1期降 2023上市国联民生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04-30 11:31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6.92亿元,同比下降0.74% [1][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62万元,同比下降75.94% [1][2] - 2024年扣非净利润941.23万元,同比下降87.57% [1][2]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02亿元,上年同期为-3728.02万元 [1][2]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97.61% [2][3] - 2025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73万元,同比下降42.70% [2][3] - 2025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627.50万元,同比下降28.22% [2][3] - 2025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557.20万元,上年同期为-5538.49万元 [2][3] 上市与募资 - 2023年7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2379.0652万股,发行价格46.80元/股 [3] - 目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3] - 募集资金总额11.13亿元,净额9.92亿元,比原计划多5.25亿元 [4] - 原计划募资4.67亿元,用于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等项目 [4] - 发行费用总额1.21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9195.83万元 [4]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子公司跟投95.1626万股,占发行数量4.00%,获配金额4453.61万元 [4] 保荐机构 - 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现为国联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艳朋、吕彦峰 [4]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30 01:22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2 日 至2025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东大会召开 ...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01:22
会议情况 - 武汉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3位监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6][9][10] -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2025年监事会将督促整改内控[7]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11]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2025-04-30 01:22
审计情况 - 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1] 公司应对 - 董事会就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1] 监事会行动 -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说明客观真实,同意并督促整改[1] - 监事会督促加强内控管理、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发展[1] -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2]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30 01:21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9 2024 年度年度公司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 项目 | 年度 2024 | 年度 2023 | 年度 202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