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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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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 - 极米科技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1 19:53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极米科技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审计公司认为极米科技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7] - 信永中和2025年4月21日出具审计报告[8]
极米科技(688696) - 极米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9:5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3.15亿元[7] - 2024年末资产总计53.19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4.72%[18][19]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4.05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4.27%[24] - 2024年度净利润1.20亿元,较2023年度增长0.046%[24] 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4.7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1.03%[18][21] - 2024年末应收账款1.9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9.81%[18] - 2024年末存货9.28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15.45%[18] - 2024年度研发费用1.16亿元,较2023年度下降22.40%[24] 股东权益情况 - 2024年股东投入普通股带来金额变动2.79亿元[34] - 2024年资本公积年初为20.70亿元,年末为20.92亿元[35] - 2024年库存股年初为332.26万元,年末为3987.72万元[35] 会计政策与税收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第18号》[129] - 公司2024年度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135] - 公司软件收入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137] 资产受限与交易 - 截至年末,集团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10.78亿元[139] - 公司将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15%股权以500.15万元转让[158] 其他 - 2024年2月、9月公司同意用资金回购股份,12月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6][197][19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05.68万股,占总股本2.94%[198]
极米科技(688696) - 中金新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青岛)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审计报告
2025-04-21 19:53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34,600,394.78元,较2023年减少[15] - 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991,924.27元,较2023年增加[15]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35,592,319.05元,较2023年减少[15] - 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536,000.00元,较2023年减少[17] - 2024年实缴出资103,400,000.00元,与2023年持平[17] - 2024年累计分配(21,887,611.70)元,较2023年增加[17] - 2024年累计收益16,571,676.24元,较2023年减少[17] - 2024年利息收入385,578.57元,较2023年减少[19] - 2024年营业亏损10,173,934.62元,2023年为营业利润[19]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181,000.00元,2023年为56,376,673.46元[21] - 2024年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95,421.43元,2023年为54,810,090.12元[2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元,2023年为94,000,000.00元[21] - 2024年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0,000.00元,2023年为123,487,611.70元[21]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12,445,421.43元,2023年为178,297,701.82元[21]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 - 10,173,934.62元,分配合伙人款项为1,650,000.00元[23] - 2024年末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合计为96,434,064.54元[23] - 2024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为34,600,394.78元,2023年为47,045,816.21元[64] - 2024年12月31日待抵扣进项税额为991,924.27元,2023年为359,037.46元[66] - 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合计545,600.00元,2023年为536,000.00元[67] - 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合计96,434,064.54元,2023年为108,257,999.16元[68] - 2024年合伙人认缴出资合计1,034,000,000.00元,有限合伙人占97.10%,普通合伙人占2.90%[69] - 2024年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为385,578.57元,2023年为1,566,583.34元[73] - 2024年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0,795,421.43元,2023年为 - 54,810,090.12元[74]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 - 12,445,421.43元,2023年为 - 178,297,701.82元[74] - 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均为61,387,345.49元[78,81] - 2024年基金管理费为10,499,999.99元,2023年为5,983,561.64元[86]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分三类,金融负债分两类,报告期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6][40] - 不同计量方式的金融资产利得或损失处理方式不同[38]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41][42]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43] - 预期信用损失分整个存续期和未来12个月内[44] - 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考虑多项信息[46] 费用与分配 - 投资期不同阶段年度管理费计算方式不同[55] - 返还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按实缴出资比例100%返还[60] - 支付有限合伙人业绩基准报酬按单利8%/年回报率计算[60] - 分配余额20%归于执行事务合伙人,80%归于有限合伙人[60] 税务 - 增值税按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2%[62] 估值与其他 - 公司持有深圳市倍思科技有限公司1.23%股权,成本50,000,000.00元,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61,387,345.49元[66]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本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为1.93%,青岛聚富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0.97%[86] - 2024年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在三个层次之间未发生转换[78] - 2024年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估值技术未变更[82] - 本基金采用第三层次估值的金融工具主要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82] - 本基金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85] -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86]
极米科技(688696)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确认作废及注销失效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权益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9:5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审议[14] - 2021年8月25日多项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通过[14] - 2021年9月10日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16] - 2021年9月29日确定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17] - 2023年1月9 - 10日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且名单公示[21][22] - 2023年2月3日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23] - 2024年4月25日调整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19][24] - 2024年5月16日确认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未达成条件权益失效/作废[19][25] - 2024年10月30日调整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19][25] - 2025年4月21日作废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及注销期权[20][2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5亿元[27] 失效数量 -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失效1,905,750份[28] -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失效194,250份[28] -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55,650股[28] - 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28,700股[28]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失效831,795份[28]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34,920股[28] 合规情况 - 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及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6] - 2021和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内容符合相关规定[28] - 公司尚需履行本次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29]
极米科技(6886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蕊)
2025-04-21 19:51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2次[4] - 2024年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8] 人事变动 - 2024年聘任冉鹏、倪宁为副总经理[17] 审计与薪酬 - 2024年续聘信永中和为财务审计机构[15] - 2024年确认2023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17] 激励计划 - 2024年通过多项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议案[18] 独立董事 - 2024年独立董事履职客观公正,对激励计划表同意[18][19] - 2025年将深入了解公司并加强沟通合作[19]
极米科技(6886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9: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出现特定情形,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9]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29]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并由股东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38] - 交易(关联等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43][4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51]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其他事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需对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5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5]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6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3]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57]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名义持有人,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除外,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6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5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6] - 相关方对召集人资格等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判决或裁定前应执行股东会决议[64]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64]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4]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6]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6] - 本规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66]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66]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67]
极米科技(6886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斌)
2025-04-21 19:5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芮斌,男,197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8 月 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今同济大学)。曾任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上海文 广 SMG 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首席战略官消费者 BG 副总裁;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前海芮邦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合鲸资本合伙人。 2019 年 7 月至今任极米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芮斌作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 ...
极米科技(688696)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1 19:5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四月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 ...
极米科技(6886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胜道)
2025-04-21 19:5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干胜道作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干胜道,男,1967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6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90 年 6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硕士 学位;1998 年 1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0 年 7 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 院任教。2019 年 7 月至今任极米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 ...
极米科技(6886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9:5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1][19] - 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17][21]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限制原则[26][30]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2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或电子通信召开,书面决议与现场同效[31]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多样[35] 提案审议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关联交易有额外要求[3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40]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42]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43] - 部分董事可要求提案暂缓表决[4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54]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