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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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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 1 第一条 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 内部审计机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门为加强内部经营监管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务制度和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对公 司经营活动的过程和效率、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合署办公。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应当经由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2 第四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
珠海冠宇(6887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 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 ...
珠海冠宇(6887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存续公司或企业的股权 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 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 对外投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珠 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 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 ...
珠海冠宇(6887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5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人员管理与限制 - 董高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高等[8]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材料保存与报送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1] - 重大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9]
珠海冠宇(6887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8
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制,财务初审及日常管理,董秘办和法务复核[8]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特殊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同意并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信息管理 - 公司应通报情况并提供披露资料,控制知情范围[19] - 知悉未公开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9]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审核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22]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修改[22][2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4]
珠海冠宇(6887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 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 ...
珠海冠宇(6887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9: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珠海冠宇(688772) -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5-08-25 19:16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 3-20 年 变更为 3-40 年,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 5 年变更为 8 年,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4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 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 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 提,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存量主要建筑及部分新增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状况, 参考行 ...
珠海冠宇(68877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9:16
| 证券代码:68877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 公告编号:2025-07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4 |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制 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 ...
珠海冠宇(688772)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5-08-25 19:16
| 证券代码:68877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 公告编号:2025-07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4 |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 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 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 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