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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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7:02
文章核心观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涉及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但各部分小计数据未填列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往来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等多类主体 [1][2] - 涉及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往来性质多为非经营性往来 [1][2] - 2024年度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38,607.16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61,937.44万元,往来资金利息3,415.39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69,163.50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34,796.48万元 [2]
珠海冠宇: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48211529.77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1] -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2756819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计算,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8.15%[1] -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1] - 若总股本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36314908.20元,上年度302606947.71元,上上年度100794262.68元[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平均净利润比例为256.40%,不低于30%[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3亿元以上,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低于15%,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1]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监事会意见 -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方案符合规定,考虑综合因素,与业绩和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股东利益[1][2]
珠海冠宇: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文章核心观点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并认为相关报告和预案符合规定,这些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2025年3月发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1]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一致同意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结合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和降本增效基础上对2025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测算和预测,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和使用,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变相改变用途和违规使用情形,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1]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符合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无异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1]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规定,考虑公司经营、生产和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业绩和规划匹配,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1] 相关ETF情况 科创100ETF华夏 - 产品代码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跌 -0.51%,市盈率272.51倍,最新份额35.5亿份,减少10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42.8万元,估值分位88.88% [3][4]
珠海冠宇: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2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基本情况 - 召开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召集人为董事会,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5点30分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301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融资融券等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1] 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1]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也可出席 [1]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2日17:00,登记地点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1][2] - 登记方式分自然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不同情况,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相关材料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送达 [2] 其他事项 - 会议签到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 - 15:30 [2] - 公司通信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邮编519180,电话0756 - 6321988,传真0756 - 6321900,联系人刘宗坤、何可可 [2] 科创100ETF华夏情况 - 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跌 - 0.51%,市盈率272.51倍 [4] - 最新份额为35.5亿份,减少了10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42.8万元,估值分位88.88% [4][5]
珠海冠宇: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焱)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51
文章核心观点 独立董事赵焱报告2024年度履职情况,称严格依规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认为公司各项事务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赵焱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有丰富任职经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及任职资格 [2]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会议情况 - 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赵焱均亲自出席,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2] - 公司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赵焱作为主任委员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3] - 赵焱作为召集人和主持人,召集和主持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与增资等事项合规 [3]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 赵焱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关注日常经营,现场考察掌握公司情况,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 [3][4]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赵焱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内部控制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事项密切沟通并提意见 [4]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赵焱通过业绩说明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6]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严格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无变相改变用途行为,不影响投资项目实施,未损害股东利益 [6] 聘任高管情况 - 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7]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要求,有助于确保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合规 [7]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制度执行无重大缺陷 [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符合规定 [8] 总体评价和建议 - 赵焱履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建议加强学习和沟通,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做贡献 [8][9] 相关ETF情况 - 科创100ETF华夏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跌 -0.51%,市盈率272.51倍,最新份额35.5亿份,减少10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42.8万元,估值分位88.88% [11]
珠海冠宇: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2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风险总体可控 [1][2][5] 分组1:担保情况概述 -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业务担保额度不超118亿元,履约类担保额度不超20亿元 [1][2] -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范围含本金、利息等费用,具体以担保合同为准 [2] - 担保额度基于公司业务情况预计,可在授权期限内调剂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3]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对外担保具体事项 [3] 分组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498,221.21万元、资产净额230,293.14万元、营业收入456,865.48万元、净利润9,367.47万元 [3] - 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2.04%,员工持股平台持股4.35%,2024年资产总额507,630.90万元、资产净额160,231.22万元、营业收入62,331.76万元、净利润 -23,959.63万元 [3][4] 分组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时间等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经营层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4] 分组4:担保原因及必要性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分组5: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分组6: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0.7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4%,占总资产的9.91%,无逾期及涉诉对外担保 [5] 分组7:相关ETF情况 - 科创100ETF华夏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跌 -0.51%,市盈率272.51倍 [7] - 最新份额35.5亿份,减少10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42.8万元,估值分位88.88% [7][8]
珠海冠宇(688772)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3-30 16:1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焱、韩强和付小虎组成,赵焱任主任委员[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 2024年共召开8次会议[2] 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 2024年1月11日和12月8日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议案[2] - 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8项议案[2] - 202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2] - 2024年5月21日审议通过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方案议案[2] - 2024年6月1日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2项议案[2] - 2024年8月5日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2] - 2024年10月21日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2]
珠海冠宇(688772) -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3-30 16:15
| 证券代码:688772 |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24 |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集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 以来,公司专注于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消 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 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 相 ...
珠海冠宇(688772)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3-30 16:15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3]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3.55亿元;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3] 风险保障 - 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5]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等,58名从业人员受罚[7] 审计相关 - 本期审计费用175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12] - 2025年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续聘,待股东大会审议[13][14][15]
珠海冠宇(688772)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30 16:15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