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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
2023-12-22 19:1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 ...
东旭蓝天:独立董事制度(2023)
2023-12-22 19:16
(2023) 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营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东旭蓝天: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22 19:16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23-04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独 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原独立董 事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和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规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各制度主要修订对照参见附 件。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 / 22 5 / 22 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原条款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 ...
东旭蓝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
2023-12-22 19:1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
东旭蓝天: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9:16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独立董事制度(2017)》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3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和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艳军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证券事 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
东旭蓝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
2023-12-22 19:1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 第一条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旭蓝天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经营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共同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
东旭蓝天(000040) - 关于参加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1-10 18:49
分组1: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名称为“2023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1] - 活动由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 [1] 分组2:公司参与情况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参加此次活动 [1] 分组3:活动参与方式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 [1] 分组4:活动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周三)15:30 - 17:00 [1] 分组5:活动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1]
东旭蓝天: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3-11-06 18:22
股票代码:000040 股票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3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门峡 旭风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风科技")获得三门峡市陕州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 65 亩,新建 200MW/400MWh 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储能 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钒液流电池,新建一座 110kV 变电站及附属输变电工程 项目总投资:56000 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新型储能在能源结构转型和新能源消纳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十四五"是 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独立共享 储能具有响应时间快、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的特点,既可以提高电网安全稳定 运行水平,又可以助力新能源消纳,是新型储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应用场景。 公司抓住 ...
东旭蓝天: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3-10-31 18:07
股票代码:000040 股票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3-036 建设规模及内容:200MW/800MWh 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和附属输变电线路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00 万元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张掖市 旭储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储景能")获得张掖市甘州区发展 和改革局出具的《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掖市甘州区旭储景能 200MW/800MWh 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 目 建设地点:张掖市甘州区南滩光伏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储能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技术之一,储能产业的发展与成熟对于 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在"双 碳"目标下,储能产业面临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旭储景能此次获批在张掖市新建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和附属输变电线路工程, 将 ...
东旭蓝天(00004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相关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53%年初至报告期末15.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24%[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5.2553063094亿元上期为27.3595336816亿元[13] - 因聚焦主业收缩供应链业务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下降[8] 净利润相关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03%年初至报告期末468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98%[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96%年初至报告期末488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71%[5]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590.63182万元上期为 -1.676888307亿元[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80227.01元较上期增长[15] 每股收益相关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014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90.00%年初至报告期末0.031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27.95%[5] -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014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90.00%年初至报告期末0.031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27.95%[5] 净资产收益率相关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0.20%较上年同期增长0.14%年初至报告期末0.42%较上年同期增长1.88%[5] 资产相关 -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244.82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113.1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42%[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244.8175657454亿元2023年1月1日为254.7355450066亿元[12] 负债相关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131.6739437996亿元2023年1月1日为142.1183721817亿元[12] 现金流量相关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2.7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4248207.07元[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39565354.38元[17]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74682852.69元[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元[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898009.75元[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090279.62元[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8709278.51元[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7097559.32元[18] 特定日期资金相关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31.904139亿元2023年1月1日为36.5527584375亿元[12]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3.225507062亿元2023年1月1日为35.1909500597亿元[12] - 2023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为23.9624196448亿元2023年1月1日为28.134838409亿元[12] - 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15.3965789628亿元2023年1月1日为16.0886265909亿元[12] - 2023年9月30日长期借款为26.1964034137亿元2023年1月1日为33.8228046595亿元[12] 销售商品与劳务相关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896812663.88元[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