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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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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制定)
2025-08-21 19:49
战略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4]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通知时间为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不受此限[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1] - 决策程序需经指定部门准备文件、审核、会议形成决议并呈报董事会审议[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0]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1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13] - 会议对相关材料审议形成的书面议案需呈报董事会讨论[18]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临时必要时可召开[20]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20]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2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4]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至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3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37]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43]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分三步,报董事会[44]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46] -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在10日内召集并主持[4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47] - 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48]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48]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49]
中洲控股(0000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9:49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下设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多种方式进行[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时间等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处理有要求[10] - 临时会议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1] 提案通过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部分事项要求更高[15][16]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规定[1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作决议,依经审计财务报表,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方案[1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审议条件[17]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17] - 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并签名,记录含多项内容[17][18] 决议责任 - 与会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并负责,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异议可免责[1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18]
中洲控股(00004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1 19:49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经同意通知时限不受限[3] - 可多种方式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与表决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4]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特别职权行使前经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与支持 - 制作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6]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支持并承担费用[7]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订亦同[9]
中洲控股(000042)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21 19: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5月19日首次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4831139元[7] -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30万股[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4831139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3]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112][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6]
中洲控股(00004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21 19:49
财务资助规定 - 资助对象不包括合并报表内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等[2] - 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3]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规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有审批要求[4][5]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同等资助[5]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为他人提供资助[7] 流程与责任 - 财务管理中心做好资格审查,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8] - 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11]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中洲控股(0000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1 19: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3] 类别股表决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多项事项逐项表决[18]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计为“弃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21]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作特别提示[2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多项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22]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2]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3]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不召开股东会等违规,证券交易所等可采取措施[26]
中洲控股(000042) - 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1 19:46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5-4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27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85 万元。以 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 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
中洲控股(000042) - 2025-45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1 19:4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3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发起人存量净资产折股4000万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2] - 公司在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1]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5]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 原章程中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条款被删除[9]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9]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执照等原因解散[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9]
中洲控股(000042)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1 19:4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流动资产271.01亿元,期初252.90亿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非流动资产59.20亿元,期初53.41亿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负债298.05亿元,期初275.60亿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股东权益32.16亿元,期初30.71亿元[5] - 2025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16.77亿元,2024年为23.43亿元[9] - 2025年半年度合并净利润1.86亿元,2024年为净亏损4.32亿元[9]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85元/股,2024年为 -0.625元/股[9] - 2025年半年度稀释每股收益0.285元/股,2024年为 -0.625元/股[9] - 2025年半年度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7.26亿元,2024年为22.89亿元[13]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84亿元,2024年为1.33亿元[13] - 2025年半年度合并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4.28亿元,2024年为 -6.21亿元[13] - 202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5亿元,2024年为16.81亿元[13]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1] - 公司营业周期为十二个月,房地产子公司以营业周期划分资产和负债流动性[32]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3] 金融资产与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53] - 公司对部分金融资产和负债以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会计处理[62] 长期股权投资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合并成本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03] 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 - 房屋及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15 - 30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3.17 - 6.33%[112] -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 - 30年,残值率5.00%,年折旧率3.17 - 6.33%[115] 无形资产与长期待摊费用 -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摊销年限30年,计算机软件摊销年限3年[121] -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126] 收入与成本 - 收入源于房地产销售及劳务收入,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33] - 为取得合同增量成本预期能收回确认为资产,按收入确认基础摊销[140] 租赁 - 公司作为承租人,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按尚未支付租赁付款额现值对租赁负债初始计量[155] - 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内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161] 税收 - 子公司深圳市盈灿建设有限公司2024 - 2026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72] - 子公司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73] 其他 - 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25] - 本期无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71]
中洲控股(000042)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1 19:46
法定代表人:贾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大平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年初 2025 占用资金 | 年半 2025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 | 2025 年半年 度占用资金 的利息(如 | 2025 年半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 | 年半 2025 年末占用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余额 | 金额(不含 利息) | 有) | 金额 | 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深圳市智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最终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7.18 | 2.27 | | - 39.45 | -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占用 | | 其附属企业 | 深圳市朗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最终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