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

搜索文档
易万启源――为亿万客户开启财富之源 申万宏源机构客户服务一体化平台正式发布
中国经济网· 2024-12-17 13:49
核心观点 - 申万宏源发布机构客户服务一体化平台"易万启源",旨在通过金融科技和专业服务满足机构客户的综合需求,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 [1][2] 平台功能 - "易万启源"提供覆盖产品、交易、托管等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机构客户通过统一的客户认证入口,仅需一次登录即可全面通达平台各类服务资源 [1][2] - 平台提供最新、最全的研究报告,各类路演、会议一键即享 [1][2] - 金融科技助力平台洞察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涵盖场内外、境内外股债衍生品等多元化交易服务方案 [1][2] - 平台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产品托管和运营服务,助力机构客户投资能力提升、管理效率飞跃 [1][2] 未来发展 - 伴随金融科技发展和证券业务创新,"易万启源"将持续迭代,未来将为机构客户提供更加丰富、高效、便捷、创新的金融服务 [1][2]
易万启源——为亿万客户开启财富之源 申万宏源机构客户服务一体化平台正式发布
中国经济网· 2024-12-17 13:49
文章核心观点 - 申万宏源发布机构客户服务一体化平台“易万启源”,以专业服务和金融科技为依托提供全方位服务,未来将持续迭代 [1] 分组1:平台发布背景 - 数字化技术重塑金融格局、引领行业变革,申万宏源聚焦机构客户综合需求,整合业务链条、构建业务生态 [1] 分组2:平台发布情况 - 12月17日申万宏源2025资本市场投资年会上,申万宏源党委副书记、证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剑携手金融机构代表发布“易万启源” [1] 分组3:平台服务特点 - 以专业服务和金融科技为依托,从投资研究服务向外延伸,提供覆盖产品、交易、托管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1] - 机构客户通过统一认证入口一次登录可通达各类服务资源,研究报告一目了然,路演、会议一键即享 [1] - 金融科技助力洞察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多元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多元化交易服务方案和全生命周期产品托管及运营服务,助力客户投资能力和管理效率提升 [1] 分组4:平台未来发展 - 伴随金融科技发展和证券业务创新,“易万启源”将持续迭代,为机构客户提供更丰富、高效、便捷、创新的金融服务 [1]
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2024-12-16 17:54
债券发行 - 申万宏源证券2024年第四期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60亿元[1] - 品种一规模30亿,期限182天,利率1.74%[1] - 品种二规模30亿,期限365天,利率1.75%[1] 债券上市 - 本期债券2024年12月13日起在深交所上市[1] 债券简称与代码 - 品种一简称“24申证D7”,代码“524058”[1] - 品种二简称“24申证D8”,代码“524059”[1]
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12-10 18:28
债券发行 - 申万宏源证券获准发行不超3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1] - 2024年第四期发行规模60亿元[1] - 品种一30亿,期限182天,利率1.74%[1] - 品种二30亿,期限365天,利率1.75%[1] 发行进展 - 本期债券2024年12月9日发行结束[1] - 登记完成后拟于深交所上市交易[1]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4-12-10 18:28
利润分配 - 2024年中期以25,039,944,5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7元(含税)[1] - A股以22,535,944,5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7元(含税)[3] 派现细则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0.153元[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7日[4] -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8日[4] - A股股东红利12月18日到账[6] 股本情况 - 实施分配方案后总股本不变[8]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2024-12-05 15:58
债券发行 -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总额16亿元[1] - 票面年利率2.06%,期限2年[1] 债券时间 - 发行日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起息日为12月2日[1] - 2024年12月6日起在深交所上市,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日[1] 债券其他 - 面值和开盘参考价均为100元/张,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A[1]
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2024-12-04 19:23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期债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本期债券 品种一债券简称"24 申证 C1",债券代码为"524039";品种二债券 简称"24 申证 C2",债券代码为"524040"。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完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其中品 种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 3 年,票面利率为 2.19%;品种 二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 5 年,票面利率为 2.30%。(相关情 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申万宏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4-12-03 12:08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 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 总体时间控制在 ...
申万宏源: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2024年11月)
2024-12-02 19:41
FF301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25,039,944,560 | 2.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A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00166 | 說明 | | A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22,535,944,560 | RMB | | 1 RMB | | 22,535,944,560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 RMB | | 0 | | 本月底結存 | | | 22,535,944,560 | RMB | | 1 RMB | | 22,535,944,560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申万宏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4-12-02 19:41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 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