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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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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8 22:14
制度修订 - 申万宏源集团于2025年11月28日修订内部审计制度[4]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总部及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可另定制度[5] 领导与目标 - 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7] - 内部审计目标是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10] 职责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需履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多方面审计等职责[10] - 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有履行职责的权限[15]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应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3] 审计方式 - 审计工作可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15] - 可与其他部门联合审计,特定事项可委托外部协助[15] 报告签发 - 审计报告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签发[15] 计划编制 - 内部审计机构需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经负责人核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6] 审计程序 - 审计项目按立项、准备等六个阶段履行审计程序,结束后形成审计档案归档[16] 问题整改 - 针对审计问题,内部审计机构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上报整改结果[16] 沟通机制 - 内部审计机构应与公司各部门建立沟通和业务衔接机制[17] 管理方式 - 内部审计机构可实行集中或分级管理,对下级有不同管理方式[19][20] 质量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要制定工作办法,监督审计质量,建立相关体系[31][32] 外部协调 - 内部审计机构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20] 奖惩建议 - 对遵守法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提表扬奖励建议,审计结果作考核依据[22][23] - 对违反法规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内部审计机构可提处罚建议[23] 人员奖惩 - 对表现优秀和违规的内部审计人员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理[24]
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8 22:12
制度修订 - 制度经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重大事件信息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决策机构[5]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工作[6]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6] - 知情人控制信息范围,不公开、不泄露、不利用[6] - 全体董事及知情人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22] - 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谋利等[23]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多项信息,知情人确认[12] - 重大事项发生相关单位填写档案,不晚于信息披露[10] - 公司做好登记并汇总档案[15] - 重大资产重组等向深交所等报送档案[15]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9] - 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19]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7] - 知情人违规核实后追究责任,两日内报送结果[27] 申万宏源要求 - 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34] 知情人信息 - 知情人知情时间指知悉或应知悉第一时间[34] - 知情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等[34] - 知情阶段涵盖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34] - 填报知情人获知的内幕信息内容[34] 报送要求 - 证券上市地交易所对档案格式有要求依要求报送[34] - 重大事项关键时点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等[38] - 证券上市地交易所对进程备忘录格式有要求依要求报送[38]
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1-28 22:11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11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32][33] 工作原则 -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6] - 工作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与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9] - 在指定网站和媒体第一时间公布法定披露信息,活动交流以已公开信息为准[9] 活动开展 - 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2]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18][19]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26]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29] 其他 - 证券代码为000166,证券简称为申万宏源[38]
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22:09
制度修订与适用范围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4]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6]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需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9]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1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11] 信息披露时机 - 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预计重大事件难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申请停牌并按要求通知情况变化[13] - 发现敏感信息,公司应自查并公告结果,必要时申请停牌[13] 股东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1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39] 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1] 贷款相关披露 - 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给予某实体有关贷款总额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界定资产比率计算超逾8%需披露[45] - 公司和/或其子公司给予某实体有关贷款增加数额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界定资产比率计算为3%或以上需披露[45] - 控股股东违反贷款协议特定责任,涉及贷款对业务影响重大时需披露[4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或大额赔偿责任需披露[46] - 公司结业及清盘事项中,相关资产总值、盈利或收益总额按规则计算超5%需披露[47] - 公司由公众人士持有的上市证券数量低于联交所规定最低百分比需披露[47] 披露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发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在二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告事宜[5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知悉重大事件应依规及时通报信息[55] - 公司定期报告由财务等部门提供材料,经多环节审核后披露[54]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等知悉重大信息应逐级报告,控股、参股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54] - 公司经营管理层等定期或不定期报告经营等情况,董事会秘书认定是否披露[56] - 对外披露信息由董事会办公室拟订方案并编制文稿[57] - 信息披露文稿经董秘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发[58] - 各部门需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58]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与特定关联人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但重大交易仍需履行义务[63]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4][65]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68] 信息沟通与管理 - 公司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接受采访需经同意,稿件需审核[6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保证公平信息披露[70]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应配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单独接受调研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71]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充分证据表明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7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5] - 信息披露不及时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人违规责任[75] - 信息披露违规或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公司处罚相关部门和责任人[7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78]
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025-11-28 22: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680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之《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申萬宏源證券有 限公司2025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六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僅 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健 北京,2025年11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劉健先生及黃昊先生;非執行董事朱志龍先生、張英女士、邵亞樓先生、 徐一心先生及嚴金國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楊小雯女士、武常岐先生、陳漢文先生及趙磊先生。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5-10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 ...
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2025-11-28 22:06
债券发行 - 申万宏源证券获准发行不超3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5] - 2025年11月27日第三期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规模30亿元[5] - 品种一规模19亿元,期限97天,利率1.64%;品种二规模11亿元,期限335天,利率1.70%[5] 后续安排 - 本期债券登记完成后拟于深交所上市交易[5]
申万宏源(0680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1:56
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與 ESG 委員會工作細則 (經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規範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戰略與ESG 委員會(下稱「戰略與ESG委員會」)的議事和決策程序,提高戰略與ESG委員會的工作效 率和科學決策水平,保證戰略與ESG委員會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監督管理規定及《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和《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 稱「《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戰略與ESG委員會是按照《公司章程》設立的董事會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 責並報告工作。 戰略與ESG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 出建議,制訂公司發展戰略計劃,指導公司ESG戰略制定並監督公司ESG事宜。 第三條 戰略與ESG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 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公司章 ...
申万宏源(06806)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1:54
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經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 理人員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 範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監管規定、《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和《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 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薪酬與提名委員 會」),並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三條 本細則所涉及考核的董事是指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委員會成員、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以 及其他經董事會決議聘任的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的人員。 第四條 薪酬與提名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至少每年召開一 次。根據國家 ...
申万宏源(06806)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1:5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8]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召集人与会议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长提名任免,董事会批准[6]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3][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建议与决议 - 提出的董事人选建议、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会议决议等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21] - 细则修订由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25]
申万宏源(06806) -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21:50
规则修订 - 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人员构成 -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制度 - 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2] -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不能履职时指定或推选成员代行职责[14][16] - 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无异议可少于三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16] - 可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16] 职责与权限 - 受董事会指派,最少每年检讨一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9] - 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是办事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工作[4] - 会议决议和记录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19]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列席会议[20]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