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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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1 21:3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原环保")董事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伟真女士 (离任)、尚贤女士、刘民英先生、刘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伟真女士(离任)、尚贤女士、刘民 英先生、刘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中原环保(00054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刘民英
2025-03-21 21:33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3]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关联交易[7] 关联交易 - 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两项关联交易议案[15] - 2024年7月26日审议通过一项关联交易议案[15] - 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一项关联交易议案[15]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6] 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全年现场工作时间15日[9]
中原环保(000544)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03-11 19:01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授权遵循审慎、范围限定、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原则[3] - 授权事项分一般和特别授权,一般含草拟经营计划等方案[5] - 经理层在授权内集体决策、可调整细化并实施[5][8] - 董事会有权动态调整授权并监督,经理层越权将追责[10][11]
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的公告
2025-03-11 19:00
项目投资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3407.33万元,郑州新区约1370.38万元,马头岗约2036.95万元[3] 储能规模 - 郑州新区拟建储能规模为5MW/10MWh,马头岗为7.5MW/15MWh[3] 合作期限 - 项目合作期限2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4] 公司股权 - 郑州智碳科技注册资本2480万元,中原环保子公司持股100%[5] 电价与结算 - 运营期乙方以90%电价折扣售电,按尖峰平谷时段电价乘90%结算[9] - 双方每月结算电费,甲方收清单和发票后20日支付[10] 项目模式与实施 - 项目采用EMC模式,智碳公司“自主建设、自主或委托运营”[3] - 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 电能计量 - 项目建成稳定并网连续运行15日,验收合格后电能计量[6]
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制订《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5-03-11 19:00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0544,简称为中原环保[1] 会议决策 - 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制订《授权管理办法》议案[2] - 制订办法为完善治理、落实职权、提效[2] 公告信息 - 办法内容2025年3月10日披露[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4]
中原环保(000544) - 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沼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2025-03-11 19:00
项目投资与资本 - 项目预估总投资约4375.94万元[3] -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480万元[4] 项目时间与模式 - 项目合作期限26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3] - 项目采用EMC模式[3] 项目公司情况 - 项目公司成立于2024年04月16日[4] - 由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100%持股[5] 项目运营条件 - 发电机调试完成等条件满足后对电能计量[6] - 甲方消纳电量、乙方沼气利用率不低于90%[7] - 运营期内电价折扣为90%[7]
中原环保(00054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1 19:00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原环保")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郑州新区污 水处理厂沼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通过《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原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的议案》 赞成 ...
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1-11 00:00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12月26日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距召开超15日[7] - 现场会议2025年1月10日15:00召开,由董事长梁伟刚主持[7]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至15:00[8] 参会情况 - 现场2人代表733,256,544股,占股本75.2301%[11] - 网络92人代表32,301,235股,占股本3.3140%[11] 审议事项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2] 投票结果 - 赞成761,399,860股,占比99.4569%[14] - 反对4,157,319股,占比0.5430%[14] - 弃权600股,占比0.0001%[14] - 中小股东赞成28,143,316股,占比87.1277%[14]
中原环保(000544)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1-11 00: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月10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参加投票股东(代理人)94人,代表股份765,557,779股,占比78.5442%[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61,399,860股,占比99.4569%[8] -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8,143,316股,占比87.1277%[8]
中原环保:公司章程
2024-12-25 16: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25日首次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于1993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4,684,48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974,684,48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3年内转让或注销且不超已发行股份10%[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2] 担保与重大资产规定 - 公司担保除董事过半数,还需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提交股东大会[35]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定[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45] - 监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该类股东可自行召集[46]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47] - 董事会等及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该类股东10日前提临时提案,董事会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延期或取消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51][54] - 股权登记日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56][6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8] - 控股股东比例超30%,选举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70] 董监高相关规定 - 上一届董事会1/2多数、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72] - 董监候选人票数不少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代表表决权1/2[74] - 董事任期3年,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董事会9人[93][103] - 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8] - 监事任期3年,监事会5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0][1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6] - 公司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6][161]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71][174] - 公司通知邮件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送达[181] - 公司合并等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5][186][18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定情形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