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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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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
2024-04-23 20:44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 地区薪酬水平及已获得的激励收入,公司制定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人员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方可生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 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
金圆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3 20:44
董监高责任险购买 - 公司2024年4月22日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1] - 投保人是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 - 被保险人含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和相关责任人员[1] - 累计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50万元/年[1] -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1] 后续流程 - 董事会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2] - 董监高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3]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5]
金圆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品晶)
2024-04-23 20:4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公司开8次董事会,何品晶无缺席[2] - 何品晶应参加董事会8次,现场1次通讯7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5] - 2023年多次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7][8][9][10] - 2023年任职未提异议等[11] 独立董事卸任 - 独立董事何品晶于2024年4月24日卸任[12][13]
金圆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30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剑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 ...
金圆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20:4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 核,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30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
金圆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3 20:44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事务所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282人[1] - 中汇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3] -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管措施6次、自律措施5次,未受行政处罚[5]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同意续聘中汇为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80万元[2] - 2024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议案并提交董事会[8] 审计结果 - 中汇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保持有效内控[6] - 中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报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6]
金圆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3 20:44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度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0660万元,利息109.67万元,偿还34000万元,期末余额6769.67万元[10]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2023年期初控股股东等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66766.25万元,年度发生(不含利息)31.81万元,利息9375.65万元,偿还14000万元,期末余额162173.71万元[10] 子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 - 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5545.78万元,年度发生5825.00万元,偿还7864.59万元,期末余额3506.19万元[10] - 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20919.17万元,年度发生237.42万元,利息947.12万元,偿还66.59万元,期末余额22037.12万元[10] - 天汇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其他应收款余额393.73万元,年度发生70.24万元,利息5.00万元,偿还468.97万元[10] 其他公司应收款情况 - 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9.79,较之前减少4.49[11] - 杭州连威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4051.00,应收暂付款为22.74[11] - 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74126.57,应收暂付款为113707.37[11] - 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5157.73,应收暂付款为46669.55[11] - 丽水金圆环保责任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1191.32,应收暂付款为44114.02[11] - 金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8569.46,应收暂付款为79839.76[11] - 西藏金藏圆锂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5685.00,应收暂付款为45894.05[11] - 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000.00[12] 应收款总计情况 - 小计其他应收款为284736.63,应收暂付款为359040.54[12] - 总计其他应收款为451502.88,应收暂付款为521214.25[12]
金圆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乐平)
2024-04-23 20:44
独立董事任职 - 独立董事任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9月11日[1] - 2023年9月独立董事卸任公司职务[11] 会议出席 - 2023年公司开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出席[2] - 现场出席2次,通讯出席6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3] - 2023年各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全出席[4] 意见发表 - 2023年多次对议案、关注函等发表独立意见[7][8][9] 履职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忠实履职,对事项无异议[11] - 2023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变更审计机构等[11]
金圆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3 20:44
控股股东资金情况 - 2023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40660万元,利息109.67万元,偿还34000万元,期末余额6769.67万元[2] - 2023年期初控股股东经营性往来资金余额166766.25万元,利息9375.65万元,偿还14000万元,期末余额162141.90万元[2] 子公司非经营性应收暂付款情况 - 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5545.78万元,发生5825万元,偿还7864.59万元,期末余额3506.19万元[2] - 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20919.17万元,发生237.42万元,利息947.12万元,偿还66.59万元,期末余额22037.12万元[2] - 铜陵金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109.79万元,发生118.63万元,利息4.49万元,期末余额232.91万元[3] - 杭州连威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发生24051万元,偿还24028.26万元,期末余额22.74万元[3] - 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74126.57万元,发生67585.80万元,偿还28005万元,期末余额113707.37万元[3] - 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45157.73万元,发生36320.62万元,利息1738.57万元,偿还36547.37万元,期末余额46669.55万元[3] - 丽水金圆环保责任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21191.32万元,发生56405万元,偿还33482.30万元,期末余额44114.02万元[3]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2023年所有关联资金往来期初余额451502.88万元,发生255261.87万元,利息12244.71万元,偿还197795.21万元,期末余额521214.25万元[4]
金圆股份: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4-19 19:26
关于收到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1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按照规 定向吉林证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 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内控、资 金管理,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