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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0005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和重大交易等[11] - 重要会议含公司及子公司召开董、监、股东会等[10] - 重大事件包括变更章程、经营方针等[11] 重大信息具体情形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影响损益达10%且超百万元属重大信息[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信息[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信息[12] - 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停顿属重大信息[1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报告[1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1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三十万元交易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三百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8] 合同报告标准 - 签署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8] 业绩报告情形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年末一月内报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应在年末一月内报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结束十五日内报告[21] - 监管部门发出批评以上处分或函件,公司应及时报告[21] - 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或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21] - 相关股东或实控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需及时通报[22] - 相关股东或实控人拟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及时通知公司[2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第一时间向总裁报告重大事项[30] - 必要时24小时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形式多样[31] - 报告传递经报告义务人、总裁等环节[32][33] 信息管理与保密 - 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并报备知情人名单[33] - 未公开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内幕交易[35] - 接触未公开信息人员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35] - 重大事项需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制作进程备忘录[35][36] 责任与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和管理失职按情节处分、赔偿或追究刑责[37] - 信息报告联络人与第一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3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施行[40]
我爱我家(00056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统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是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 范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管理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及有关经营 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及督促整改,以保障 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审计监督、促进管理、防范风 险的重点,采取自主实施与合 ...
我爱我家(000560) - 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科学有效管理外派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对外投资时, 由公司委派或提名并代表公司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以下统称"派驻 企业")出任董事、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其中,董 事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
我爱我家(00056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6 17:43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 限、 ...
我爱我家(000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6 17: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丰富经验并符合条件之一[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0] - 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披露相关内容[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任期内不符条件,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 - 发现违规可要求公司说明,未说明可报告[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23] 公司保障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未尽事宜或冲突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4]
我爱我家(000560)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业务形成的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义务。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
我爱我家(0005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独立董事,不定期提前一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限[4] 会议召集主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推举[4] 会议举行条件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资料提供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一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5]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4] - 特定事项经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 参会规定 - 应亲自出席,不能则书面委托,未出席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9] 决议生效 - 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9] 异议处理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0]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相关资料、会议档案均至少保存十年[10][11] 述职报告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1]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 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
我爱我家(0005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信息披露时间 -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至多延长不超过3个月[15] -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16] - 公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20]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4]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4] - 年度业绩出现七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31][32]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 公司预计年度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32] 信息披露范围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7] -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相关临时报告[35] - 非关联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40]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40] - 诉讼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2]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24小时内汇报总裁,总裁通知董事会秘书[53] - 重大事件及临时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判断合规性,要求报告人提供材料[5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60]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财务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6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汇总资料、起草报告和发布信息[61]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应将重大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泄漏或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84] - 公司须与外部知情人士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保密安排[85] - 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7] 其他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通知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决议披露需说明原因和意见[46] - 公司建立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机制,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81]
我爱我家(000560)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等方面错误遗漏[4] 责任标准 - 业绩预告、快报差异超20%无合理解释需追责[6] - 财务报告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惩处情形 - 情节轻微可从轻,恶劣应从重惩处[9] 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9]
我爱我家(000560)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3
回购适用情形 - 回购股份适用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3][4] 回购条件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满足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20个交易日跌幅达20%等条件[4] 回购方式及金额处理 - 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回购,当年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7] 回购后处理及限制 - 回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9] 回购资金来源 - 回购资金可来自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等[10] 回购数量和资金规模 - 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规模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0] 回购价格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1] 回购期限 - 因不同情形回购股份,期限分别不超12个月和3个月[11] 集中竞价交易限制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在特定期间不得实施[11] 回购与发行限制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除优先股发行[12] 提议回购 - 提议人拟因特定情形提议回购股份,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15] 回购决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可依章程或股东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前十名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需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21] 回购进展披露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进展[22] 要约回购价格 -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21] 方案变更与终止 -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20] 董事会审议 - 公司收到回购股份提议后,应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将提议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15] 回购结果披露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3] 回购股份出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可在披露结果12个月后出售,但有时间限制[25] 出售计划披露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需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25] 出售数量限制 - 出售已回购股份,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26]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6] 出售进展披露 - 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1%,应在3个交易日内披露[27] 出售结果披露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8] 未按用途转让处理 - 公司回购股份未按用途转让,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8] 股份比例计算 - 公司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2] - 公司计算定期报告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