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0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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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20: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股东投票与提名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名单,提案需会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27] 股东会投票时间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2] 股东会计票与记录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股东会决议后续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5] 议事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3年1月4日规则废止[3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38]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09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9月10日首次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9,265,522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926.5522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56]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股东[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名[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96]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股东会审议[92]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报股东会审议[9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才可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或配售股份[14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3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6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8]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20: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5] -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6] 董事选举与职权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订方案等多项职权[8] - 董事长行使主持会议、确定议题、督促决议执行等职权[11]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等七种情况须报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须报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提案人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交新事项提案文本及附件[17]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出[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规则废止 - 2023年1月4日施行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0]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09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候选人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24]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25]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2023年12月20日施行的旧制度自本制度施行日废止[27]
ST中迪(000609) -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09 20:45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1] 人员变动 - 张瀚兮、张辉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2] - 张瀚兮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张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 张瀚兮、张辉均未持有公司股份[2]
ST中迪(000609) - 中迪投资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09 20:45
董事会组成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 - 2025年7月9日刘子珺当选职工代表董事,与5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董事会[1] 新董事信息 - 刘子珺1984年生,硕士学历,有国际财务管理师等资质[4] - 刘子珺无不得提名情形,与大股东无关联,未持股,非失信被执行人[4]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09 20:4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9日14:00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06名,代表股份87,958,575股,占比29.39%[3]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关联方部分借款展期暨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14,318,474股,占比85.16%[5] - 《关于全资子公司抵押担保置换担保物的议案》同意85,463,374股,占比97.16%[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5,463,375股,占比97.16%[7] 董事选举 - 吴珺、李先刚、董克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0] - 刘罡、杨亚平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 其他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3] - 备查文件含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14]
ST中迪(000609)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9 20:4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现场会议14:00开始[4][5][6] - 股东(股东代理人)106人,代表股份87,958,575股,占比29.3915%[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关联方部分借款展期暨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14,318,474股,占比85.1592%[9] - 《关于全资子公司抵押担保置换担保物的议案》同意85,463,374股,占比97.1632%[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5,463,375股,占比97.1632%[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5,463,375股,占比97.1632%[12]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5,463,474股,占比97.1633%[14]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85,463,475股,占比97.1633%[15] - 《关于选举吴珺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77,695,022股,占比88.3314%[16] - 《关于选举李先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75,077,028股,占比85.3550%[16] - 选举刘罡为独立董事议案同意75077023股,占比85.3550%[17][18] - 选举杨亚平为独立董事议案同意75712012股,占比86.0769%[18] 选举结果 - 吴珺、李先刚、董克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8] - 刘罡、杨亚平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8] 会议合法性 - 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9]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合法有效[20]
ST中迪: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诉讼事项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提起诉讼 [1] - 案件一审由成渝金融法院审理,案号为(2024)渝87民初124号 [2] - 中美恒置业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案号为(2025)渝87民终11号 [3] 诉讼进展情况 - 成渝金融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2025)渝87执2425号,责令中美恒置业履行生效判决,逾期将强制执行 [3] - 法院裁定将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持有的2,992,655股(占总股本不超过1%)予以变现 [1][3] - 润鸿富创当前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总股本23.77%,该股份系2021年通过司法拍卖获得 [3]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股份变现事项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 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因股份变现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 最终司法处置方式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以官方披露为准 [3] - 备查文件包括成渝金融法院(2025)渝87执242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4]
ST中迪(000609) -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25-07-03 20:00
股权信息 - 润鸿富创持有公司71,144,800股,占总股本23.77%[2][5] - 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变现润鸿富创2,992,655股,占总股本不超1%[2][5] 诉讼进展 - 涉案金额约47,369.82万元及相关利息[2] - 2024年5月14日发布子公司诉讼公告[3] - 2025年5月8日重庆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4] 其他 - 股份变现若执行,不导致公司实控权变更[6]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