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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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2023-12-29 17:22
业绩数据 - 2022年12月31日高投建设资产总额58.043411303亿元,负债43.0614858768亿元,净资产14.9819254262亿元[12] - 2021年12月31日高投建设资产总额52.4134899683亿元,负债36.6096936422亿元,净资产15.8037963261亿元[12] - 2022年1 - 12月高投建设营收7.1029113762亿元,净利润 - 0.8218708999亿元[12] - 2021年1 - 12月高投建设营收3.2151107851亿元,净利润0.8871745334亿元[12] 项目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承担16606.74万元施工工作[6] - 合同工期390个日历天[21] - 工程建设费暂定16,606.74万元[22] - 预付款为工程建设费中标价的10%[23] - 进度款单价部分支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65%[24] - 进度款总价部分某项月进度计价为发包人审批的已完月进度比例*该项总价部分金额*65%[24] - 结算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报送审计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80%[25] - 结算款承包人移交资料并取得审查意见书且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3%为质保金[25] -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17,459.23万元,联合体中标价16,606.74万元[26] - 项目预估毛利率为9%[27] 公司相关 - 倍特建安注册资本83100万人民币[13] - 省建院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15] - 发包人高投建设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9] 风险提示 -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造价无准确数据,工程收入偏差变动大[3] - 工程施工受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合同最终收益[3] 关联交易 -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高投建设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28]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
2023-12-28 18:21
(本修正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 年 12 月)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修订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 序号 | 更改前 | 更改后 | 修改原因 根据《中国共产 | | --- | --- | --- | --- | | 1 | 新增 | 第十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组织 | 党国有企业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 | | | | | (试行)》及"四 | | | | 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 同步、四对接" | | | | | 要求修订 | |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根据《中国共产 | | |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
高新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8:1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 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 ...
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
2023-12-28 18:1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组织实地考察[30]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0]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30]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30] - 独立董事履职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 2002年和2008年相关制度废止[34]
高新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8:1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4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 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
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2-27 16: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纠纷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因《华 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申请及其仲裁结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嘉华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 《执行和解协议书》,以及收到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 告详见 2020 年 9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 2022 年 5 月 10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7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 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进展公告》(2020-78)、 ...
高新发展: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区级智慧蓉城场景建设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21 18:43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区级智慧蓉城场景建设项目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合同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项目 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项目过程中不确 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 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于 2023 年 9 月发布了"区级智慧蓉城场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3 年 10 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上述项目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 下简称倍智数能)与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一,以下简称联通互联)、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 员二,以下简称中讯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 该项目的 ...
高新发展: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2-17 16:20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1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 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无法获 得审批通过导致交易被终止、交易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交易被终止 等多项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 读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 现可能导致中止、取消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产生实质性 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 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 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 ...
高新发展:关于控股孙公司、全资孙公司签订区县级智慧云脑平台(一期)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4 21:24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全资孙公司签订区县级智慧云脑平 台(一期)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合同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项目 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项目过程中不确 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 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于 2023 年 7 月发布了"区县级智慧云脑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采 购公告)"。2023 年 8 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上述项目进 行中标结果公示,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联 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智数能)、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倍特数字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倍特数科)与上海市城市建 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上海城建 设计总院)组成的 ...
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8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 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纠纷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原则,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工 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内,支付成都倍特建筑安装程有限公司 482,915,405.47 元。(执行案号为(2022)川 019 执 5409 号) (二)根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原则,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工 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内,支付四川富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5,400,000 元。(执行案号为(2021)川 0193 执 4660 号) (三)根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原则,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工 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内,支付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29,622,992.02 元。(执行案号为(2023)川 0191 执 13910 号) (四)根据抵押权设置的顺位,在最高额抵押权设定的额度内支 2 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