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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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24 18:31
经核查,公司遵循市场原则,根据市场的大环境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适当调节 项目工程进度,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差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署: 徐青、王颖彬、郑丽惠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 ...
三木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8: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9亿元[5] - 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19.44万元[5] - 2023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6亿元[5] - 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4亿元[5] 决策事项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6]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3][4][6][8]
三木集团: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8:31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 9.6 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 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回 避表决《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 ...
三木集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18:31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2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因项目建设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下属子公司福建省森泰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森泰然景观")、新鸿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天装饰")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33.50 万元。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审核 通过上述预计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预 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三木集团: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8:31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27 | | | 2023 年度计提减值 | 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归 | | | --- | --- | --- | --- | --- | | 资产名称 | 项目 | 准备金额(万元) |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0.09 | | 0.0003%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17 | | 0.0664%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1.80 | | 0.8520%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 | 16,560.40 | | 51.9099% | | | 商誉减值 | 5,121.10 | | 16.0525% | | | 合计 | 21,974.56 | | 68.8810%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三木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颖彬)
2024-04-24 18:31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颖彬 作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现将本人2023年度公司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 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颖彬,女,1975年8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硕士, 2001年起从事病毒分子生物学领域和公共卫生领域工作,主持或参与了传染病重大专项, 863 计划,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第二完成人研制的 "人类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重组抗原及抗体诊断试剂盒 ...
三木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2 17:04
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合计授信额度1.86亿元,三木集团1.5亿元,四家子公司各900万元[4][6] - 2023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6] - 调剂后公司本次计划担保额度为16.3亿元,已使用13.8169亿元,本次实施后剩余9831万元[7]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三木集团资产负债率79.68%,资产总额96.5327917768亿元,负债总额76.9133991896亿元,净资产19.6193925872亿元[8][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州常兴茂资产负债率91.22%,福州锦森86.11%,福州达鑫隆52.55%,福州达城森48.25%[8] 子公司业绩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州常兴茂营收47888.22万元,净利润 - 85.37万元[1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州锦森营收20739.80万元,净利润 - 109.67万元[1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州达鑫隆营收38624.69万元,净利润125.16万元[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州达城森营收20641.94万元,净利润279.68万元[18] 担保现状 - 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282万元[23] - 截至2024年4月12日,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12735万元[23] - 截至2024年4月12日,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2600万元[23] - 截至2024年4月12日,三项担保合计43061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38%[23] - 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23]
三木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02 16:3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由公司以名下位于台江区新 港街道群众东路 93 号一层至六层、九层至十七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保证担 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实业")提 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 (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 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 ...
三木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5 17:52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4-14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7,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 (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 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担保授信金额 | 担保期限 | | --- | --- | --- | - ...
三木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7:04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3〕天衡福顾字第 0077-09 号 致: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