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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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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冯坚
2024-03-21 20:47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3 次、股东大会 1 次以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的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的战略 规划和重大决策。本人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合同 审查、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 符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三、审查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等,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冯坚)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被选举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专业为法律。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特此报告。 ...
浙江震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胡素华
2024-03-21 20:4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胡素华) 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被选举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的决策和监督工作。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特此报告。 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其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点关注公司的财 务指标和财务风险,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本人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合规性,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的自我评价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影响。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 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五、未来工作计划和展望 本人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和研究,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 督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专业的会计支持。同时,本人将加强与其 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1 20:47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十一届 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 3.变更原因: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 ...
浙江震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1 20:4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坚、胡素华、汪宏伟、袁建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坚、胡素华、汪宏伟、袁建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03-21 20:4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浙江震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最高权 力机构。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 会应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1 20:47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15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1 | 序 号 | 原条文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 | | 制;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下时, | 股份比例在 30%以下时,董事(非职工 | | | 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 | 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不实 | | | 监事的选举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 行累积投票制。 | | | (三)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 | (三)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独立董 | | | 立董事应当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 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 (四)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立 | | | | 董事应当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十一 届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20:4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8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近期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 ...
浙江震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袁建伟
2024-03-21 20:44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述职报告(袁建伟) 本人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被选举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四、独立董事履职的自我评价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影响。本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五、未来工作计划和展望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4 次以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 次,认真听取了各项报告和议案,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在会议中,本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对相关事项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的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的战略 规划和重大决策。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就公 司的经营发展、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三、审查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20: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 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相应的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审慎选择资信良好、服务周到、汇路畅通的商业 银行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20: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 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