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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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4 20:16
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制度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 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 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
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20:1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 ...
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4 20: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 ...
冠捷科技(00072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4 2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总裁的职责、权限,规范总裁的职务行为和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1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的有 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者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行使总 裁职责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裁、副总裁、财 ...
冠捷科技(000727)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24 20:1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 使职权,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 ...
冠捷科技(0007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20:1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冠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冠捷科技(000727)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11-24 20:16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基于经营办公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变更 为"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33 号"(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拟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主要包括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调整股东会 及董事会部分职权、降低股东 ...
冠捷科技(00072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4 20:15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基于经营办公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变更 为"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33 号"(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拟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 修订 ...
冠捷科技:公司与飞利浦之间的授权许可合作已持续多年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21 18:15
证券日报网讯 冠捷科技11月21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与飞利浦之间的授权许可合 作已持续多年,合作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等产品,双方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授权费用 保持稳定。 (编辑 楚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