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0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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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 ...
顺鑫农业(0008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指引文件的规定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 项等有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本制度。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第 1 页 共 5 页 作》《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职 务。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 致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 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人数在达到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 ...
顺鑫农业(00086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地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每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还需安排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 汇报和考察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相关记录文件由董 事会秘书保存。 第五条 ...
顺鑫农业(00086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 动易平台"),建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 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 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21:03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 ...
顺鑫农业(0008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30 21:03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顺鑫农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及公司外部(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统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及业务伙伴等商事机构)涉及相关公司信息知 情的均应受本制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和衍生产品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 ...
顺鑫农业(000860)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件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重大信 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分子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及 各分子公司对将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报告。 公 ...
顺鑫农业(0008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21: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