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0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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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90,公告重要收购!
证券时报网· 2025-09-29 22:53
市场整体表现 - A股三大指数集体上涨,创业板指涨幅达2.74% [1] - 沪深两市成交额达到21781.43亿元,较上一交易日放量超120亿元 [1] - 收盘上涨个股超3500只,其中68只股价涨停 [1] - 盘面上,金属锌、金属镍、金属铅等概念领涨,猪肉、兵装重组等概念跌幅居前 [2] 机构评级与个股表现 - 机构今日发布21条买入型评级记录,涉及20只个股,其中3股获预测目标价 [3] - 机构买入型评级个股今日平均上涨2.34%,表现强于沪指 [4] - 19只获评级个股股价上涨,领益智造、新澳股份涨停,菲利华、泸州老窖、沪电股份涨幅分别为5.24%、4.3%、3.18% [5] 龙虎榜资金动向 - 龙虎榜中机构净买入个股12只,净卖出16只 [6] - 10只个股机构净买入金额超1000万元,天赐材料、初灵信息获机构净买入均超1亿元,广发证券、领益智造、汇金股份分别获净买入9877.84万元、8599.27万元、4287.75万元 [6] - 机构净卖出个股中,新光光电遭净卖出1.44亿元居首,华软科技、江钨装备等均遭净卖出超4000万元 [7] - 11只龙虎榜个股获北向资金净买入,领益智造、天赐材料、山子高科、大众公用净买入金额居前,分别为3.07亿元、2.45亿元、1.62亿元、1.1亿元,天赐材料获机构和北上资金同时大幅买入 [7] - 北向资金净卖出3股,万向钱潮遭净卖出1.05亿元 [8] 公司重要公告 - 景业智能拟以现金1.08亿元收购合肥盛文51%股权,以加速在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 [9] - 沃顿科技拟投资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 [9] - ST名家汇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名家" [10] - 华友钴业子公司衢州新能源与LGES签订供应协议,2026年至2030年期间预计供应三元前驱体产品约7.6万吨 [10] - 中国中车及下属企业近期签订多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543.4亿元,约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的22% [11] - *ST沐邦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被证监会立案 [11]
沃顿科技拟投资膜用材料及组件能力提升项目,布局膜行业发展
新浪财经· 2025-09-29 21:00
投资计划概述 - 沃顿科技计划投资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1] - 投资旨在把握膜行业发展市场机遇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1] - 项目目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1] 项目状态与程序 - 项目投资需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及项目备案等相关程序[1] - 最终投资方案将以公司最终审议通过内容为准[1] - 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1] 交易性质与风险提示 - 此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1] - 此次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 项目面临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风险因素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1]
沃顿科技(000920.SZ):拟投资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
格隆汇APP· 2025-09-29 19:43
公司战略与投资计划 - 公司拟投资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以抓住膜行业发展市场机遇并促进高质量发展 [1] - 项目投资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形势 [1] - 项目目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内部审批及项目备案等相关程序 [1] 项目状态与不确定性 - 项目最终投资方案以公司最终审议通过为准 [1] - 项目受到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1]
沃顿科技(000920) - 关于拟投资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29 19:1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投资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2] - 项目处于方案论证阶段,需履行内部审批等程序[2] - 项目受多种风险因素影响,最终方案以公司审议通过为准[2] -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 公告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4]
沃顿科技:拟投资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
新浪财经· 2025-09-29 19:05
项目投资背景与目的 - 公司为积极抓住膜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而进行投资[1] - 投资旨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1] 项目具体内容 - 投资项目为建设膜用材料及膜组件能力提升项目[1] - 项目目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1] 项目投资细节 - 具体投资金额及计划尚未确定[1] - 最终投资方案以公司最终审议通过为准[1]
沃顿科技:“沃顿特塑”商标是为公司聚砜新产品注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4 09:22
公司商标注册动态 - 公司近期注册"沃顿特塑"商标 专门为聚砜新产品进行品牌保护 [2] - 该商标注册行为直接关联新产品推出计划 表明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产品拓展 [2] 产品研发进展 - 公司通过"沃顿特塑"商标确认聚砜新产品的存在 属于特种工程塑料品类 [2] - 新产品注册显示公司在高分子材料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布局 [2]
沃顿科技(000920)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16 19:03
报告披露时间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10]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1] 债券相关披露 - 发行债券应于发行前披露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9] - 在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9] -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5] - 应将披露信息刊登在债券交易场所互联网网站供公众查阅[5] 信息披露内控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制度[11] 信息报送与配合 - 控股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时书面报送信息并协助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信息保密与停牌 - 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6]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员范围[17] - 重大信息有不确定性或已泄漏、媒体出现未披露信息影响债券交易等应申请停牌[17] 停牌期间披露 - 停牌期间至少每月披露未能复牌原因等情况[18] 受托管理人职责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等情况受托管理人应在3个月内出具报告[18] 其他事项 - 应关注媒体报道并回复交易所问询及公告情况[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1]
沃顿科技(0009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9-16 19:0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5]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买卖披露要求 - 买卖股份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在交易所网站披露[5]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7] - 减持时间区间每次不得超三个月[1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数据和信息[11] -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为董事和高管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11] - 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11]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11]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11] - 办法生效后,若规定与相关文件不符,从其规定[11] - 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间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沃顿科技(0009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6 19:03
离职情形与生效时间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管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2]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决议通过日离职,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4] - 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履职与解任规定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5]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理由任期前解任可索赔[5] - 任职特定情形应停职或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6] 离职后义务 - 离职3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并签交接文件[6] - 辞任或届满后忠实义务两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7] - 未履行承诺无前提变动应继续履行[8] 股份减持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减持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0][11]
沃顿科技(0009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6 19:0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1%以上或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36个月内受处罚或公开谴责等不得被提名[7]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会议资料与费用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津贴与保险 - 津贴方案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公司制度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