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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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3:50
经核查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孙剑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孙剑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鉴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 ...
众合科技: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23:5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 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 ...
众合科技: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4-26 23:50
一、本次投保概述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 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 ...
众合科技:1、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照表》
2024-04-26 23:50
|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 --- | --- | | | | 第一章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 | |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 第三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 | | | | 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 | |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 | | | 员,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 罚,期限未满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 | | | 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的, | |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 |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和根据中国证监会 | | |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得担任独 | | | 导意见》")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 立董事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 | | | 第五条 | 第五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 | 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 | | 《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给 |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给予的董事的职 ...
众合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3:5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6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 运行机制,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 ...
众合科技: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3:5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合计不 超过 263,000 万元,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92.87%; 2、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 计不超过 13,000 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4.5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3、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 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
众合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23:5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姚先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独立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姚先国,生于1953年,中共党员,硕士,博士生导师,教授,浙江大学学术委 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历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 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 ...
众合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23:5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涉及人员 13 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 ...
众合科技:2024年度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报告
2024-04-26 23:5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报告背景 上述方案具体由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合伙人委员会具体审批实施。 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浙江众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 年度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的报告》。 二、 具体方案 (一)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防范风险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2024 年,公司将加强董事会建设,在完成新一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同时,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2、公司将加大内部督导力度,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彼此 连接、彼此约束的内控制度;为更好落实战略,实现对子公司的科学管理,对子 公司加强独立经营考核的同时,有效防控子公司的合规风险,在给子公司保留经 营自主权的同时,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安全等重要决策事项加强管控, 实现有效管控与科学放权相统一。 (二)全面强化以利润为导向的考核 ...
众合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23:5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3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此修订案业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 | 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 | --- | --- | | 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 | 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票制。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实行 | | 累积投票制。 | | | 第五章 | 第一节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