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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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战略管理相关 - 战略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 - 董事会负责提出使命愿景,确定战略方向目标[7] - 规划项目部负责战略管理日常工作[8] - 战略规划可委托中介机构配合制定等[10]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旧制度废止[15][16]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2 21: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5]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23]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意见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24]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并披露[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6] 公司保障措施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1] 监督与制度施行 - 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活动监督管理[33] - 本制度2023年12月28日施行,原制度废止[39][4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股东[39]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8] 信息披露 - 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辞职信息[8] 离职交接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8] 股份限制 - 离职6个月内董事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2] 义务期限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年有效[12] 承诺核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职人员承诺进展并披露[15] 问题报告 - 审计问题1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1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1][20]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08-22 21:11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2007年6月26日施行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同时废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工作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6][7]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13]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人时信息泄漏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3]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0] 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10] 工作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2 21: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2月8日以发起方式设立,总股本为8500万股[7] - 2000年7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63.95万元,股份总数为12963.95万股,均为普通股[1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公司股票为8500万股[2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反向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1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对外担保等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会在公司净资产15%以内有权决定部分经济活动,在公司资产负债率35%以内有权决定举贷借款[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董事[84]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6][97]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8]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6]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和现金充裕等条件[10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3个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6]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0] - 2024年5月22日施行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废止,新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43]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投资审批权限 - 单笔投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需股东会批准,15%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审批300万元以内投资项目[11] 投资决策程序 - 含提出、初审和审核三阶段,按规划项目部、总经理等顺序审核批准[14] 部门职责 - 规划项目部负责投资项目评估等工作[10] - 机动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11] - 财务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等工作[9] - 内控审计部负责监督投资项目招投标及结算审核[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活动信息披露[15] 投资实施与管理 - 总经理是投资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18]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确定规模[19] - 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中总经理组织多部门检查[19] - 投资方案调整致变化需履行审批程序[19] 利润分配与检查 - 要求投资企业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利润分配[22] - 公司可视情况年度对投资全面检查、审计、评估[23] - 内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投资项目审批规范[24] 投资转让与收回 - 对外投资转让和收回须按程序审批[26] - 特定情形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6][27] 业绩考核与制度 - 投资管理业务纳入业绩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日施行,旧制度废止[34]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2025-08-22 21:11
无形资产审批 - 外购50万(含)以下总经理办公会决定,50 - 1500万(含)董事会审议,1500万以上股东会审议[11] - 自创按年度计划及预算立项,临时立项按外购权限执行[13] 无形资产流程 - 外购由使用单位申请,经审核、谈判、审批后购入[13] - 自创由规划项目部开发,完成后总结待验收[13] 无形资产管理 - 外购由机动工程部验收,财务部入账[16] - 自创开发完成申请验收,财务部依报告处理账务[16] - 日常管理由机动工程部检查维护[17] - 处置审批权限与外购相同[19] 监督与办法 - 内控审计部全程监督,提纠正意见[23] - 本办法2025年8月22日通过,2012年办法废止[1][26]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21:11
制度审议与施行 - 2025年8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3年8月25日施行的制度废止[19]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7] 工作开展与说明会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代表协助[13]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等[14]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具备相关能力[16] 信息管理与记录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禁止透露冲突等信息[15][16] - 应就调研过程和内容形成书面记录[17]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2 21:11
细则目的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选举董事合法权利[3] 董事相关 - 细则所指董事含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3] 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表决权数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5] 投票规则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7] 当选规则 - 得票总数高且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当选[7] 施行信息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05年相关细则废止[9]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1:1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股东同意[10] 股东特殊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5]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布[3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方需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0]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5年5月7日施行的该规则同时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