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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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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0:1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经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
大庆华科(00098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0:12
财务数据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83亿元,同比下降23.26%[1]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67.48万元,同比增长61.66%[1] - 2024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7.89万元,同比增长200.49%[1]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2.01万元,同比增长35.97%[1]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28元,同比增长55.56%[1] - 2024年第一季度存货为5.62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39.65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0.11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69.77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6.49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4.34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合计为10.83亿元[9]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8.94亿元[10]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07亿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35亿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47亿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45亿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亿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50.97万元[13,14]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3.62亿元[13,14]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6.84万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23.09万元[13]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65.79万元[13] 股东结构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03%[2][3][4]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7,133.97万股[2][3][4]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7%[2][3][4]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1,098.09万股[2][3][4]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蔡锦泉、侯盾、周顺东、毛铭根、向美珍、林梦清、孙定保等持股比例较小[2][3][4][5][6][7]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涌)
2024-04-26 20:1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涌) 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扎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 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 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 4 次, 董事会会议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14 次,均符合监管规则 和法定程 ...
大庆华科: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20:12
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二份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细 披露了公司在经济、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成效。我们对相关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报告主体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指代说明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中也以"大庆华科""公司"和"我们"表示。 时间范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考虑到披露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部分信息内容在披 露时间上向前向后适当延伸。 报告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信息来源 公司文件、统计报告及所属单位履责情况汇总和统计,本报告经过公司各级管理层审核 通过。 编制依据 本报告参照了中国国家标准 GB/T 36001-2015《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 南》(GRI Standards)、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26000:2010《社会责任指南》国际标准。 报告获取 您可登录大庆华科官方网站 www.huake.com 下载报告 PDF 版。 | 展望 2024 | ...
大庆华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0:12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0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春祥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9:45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构,提高了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在公司内控管理架构内,公司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执行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 衡,能够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 手册,达到了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活动有效进行、会计记录和其 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控制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0:12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08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第 16 号准则解释"),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 ...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6 20:1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独立、有效地行使 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加大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第九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保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 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20:12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07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和全体投资者合理 诉求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35.00 万 元,本期实现净利润 567.67 万元,分配上期现金股利 622.27 ...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29 15:4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0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2023 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13在《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章方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 律处分。 ...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1-28 15:34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证券代码:000985)于2024年1月24日、2024 年1月25日、2024年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22.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以 邮件、电话等方式问询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 5.在上述的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未买卖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