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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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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0012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4 19:4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违规情形[3]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10] 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表公司发言[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重大事项需经同意发布[13]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先公布,不得替代公告[14]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17]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8]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相关附件[25] 年报说明会 - 公司可在每年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27] - 公司拟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8]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办负责具体事务[32]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33]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36] - 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3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41] 接待推广 - 接待和推广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43] - 接待和推广工作按制度第二章规定执行[43]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4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开展接待和推广工作[43] - 董秘办负责接待和推广具体工作[43]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45] -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应记载活动时间、地点等内容[4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4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洪兴股份(0012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4 19:4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以自愿性为原则,需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应审慎客观,不得违法违规[7] 披露责任与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2] - 独立董事定期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46]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书、募集书、公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8]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2]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3]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9] - 公司及义务人可申请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11]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公司知悉事件发生时[33]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应持续披露[33]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7] - 临时报告由董秘办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38] 资料保管与内幕信息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51] 违规处理 - 对信息披露责任人未勤勉尽责的内部问责形式包括责令检讨并改正等[69]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听取责任人意见[69]
洪兴股份(0012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4 19:47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2]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等[31]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提前3日通知与会人员[8] - 遇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9] 权限规定 - 500万元(含)以下资金运用等总经理可自行行使权限,超500万元需报告董事长[26]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需要报告公司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董事会要求时需五日内报告[34] 细则管理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6]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32]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
洪兴股份(0012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4 19:47
信息披露规范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5] 披露管理要求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办办理具体事务[8] - 拟披露信息经审核、复核、董事长确认[10] 材料保存报送 - 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十日内报送相关部门[10][11]
洪兴股份(0012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4 19:47
报告义务主体与范围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4]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部分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企业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10][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3] 其他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涵盖亏损、债务等多种情形[14]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名称、经营方针等变更[15][16] - 其它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17][18]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或法院裁定禁止转让股份应及时报告[18]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信息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0] - 重大信息进展情况分六种情况报告[21] - 知悉重大信息6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办公室及秘书[10]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含五类内容[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职责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报告[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备案[2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 制度实施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31]
洪兴股份(00120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14 19:47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 ...
洪兴股份(0012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4 19:47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 第 ...
洪兴股份(0012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4 19:4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设1 - 2名监事或监事会[9] - 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董事会秘书[17] - 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及纪要存档[19] 财报报送 - 年度财报会计年度结束后20日报送[17] - 半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10日报送[17] - 季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0日报送[17] - 当月财报每月结束后8日报送[17] 项目与事项汇报 - 获批投资项目每月结束后10日汇报进展[36] - 筹划重大事项1日内报告董事会[23] 监督与考核 - 公司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2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26]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8] - 年度结束后考核奖惩高管[28] 制度相关 - “交易”含多项事项[32] - 其他下属企业比照执行[3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执行[32]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33]
洪兴股份(0012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4 19:4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战 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可以由公司董事 长兼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
洪兴股份(00120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14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独立董事[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提名[13] - 连续任职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3] - 过往任职未出席会议超半数不得提名[1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8]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9]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21] - 任职后有问题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8] - 其他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任召集人[2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2] - 财务信息披露等需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5] 独立董事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3]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47] - 发现违法违规应书面质询督促整改或澄清[44]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42]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行职责[47]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给予适当津贴[51] - 出席会议负有保密义务[52] - 无法出席应书面委托,不得出具空白或全权委托书[54]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56] - 在董事会决议签字负责,违法违规承担法律责任[56] - 特定情形取消收回当年津贴并披露[56]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