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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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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1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 ...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审议主体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 不同人员薪酬制度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或不领[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7] -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8] 薪酬相关规定 - 不包括股权激励等[9] - 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11]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2] 薪酬调整与扣减 - 特定情况可扣减或追回薪酬[7] - 经营环境变化可不定时调整标准[11]
欧晶科技(0012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欧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 责任人,组织具体实施。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
欧晶科技(00126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季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3] 招股说明书要求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16] - 证券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应向证监会书面说明并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补充公告[17] 上市公告书要求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39] 信息披露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2]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42]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4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2]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按预约披露时间制订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计划[50]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52]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52] - 重大事项发生时子公司等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合规性审核[53] - 董事长审定或提交审议信息披露文件[53]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备案[5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及相关知情者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8] - 董事等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58]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58] - 股东及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58] - 有关人员对政府部门要求的生产经营数据咨询董事会秘书后再回答[59]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59] - 公司保留追究泄漏未披露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5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60]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5]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64]
欧晶科技(0012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10] 投诉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2] 联系方式设置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由专人负责[13] 官网专栏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13] 新媒体平台 - 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并公示访问地址[14]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定期报告公布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告[22]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说明相关信息[24] -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会前及会中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问题[26] 人员培训 - 可定期对董事等开展系统性培训[25] 调研沟通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1] - 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6]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36] 互动易平台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并答复问题[35]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符合相关要求[3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39] - 与国家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3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39]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 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40]
欧晶科技(00126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审计组织与职责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并对其负责[5]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和交办事项[8][10]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经法规执行、财务收支等多方面[9][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有多项职责[12]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15]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经济资料、协助反舞弊[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6][17] - 审计部有权制定内审规章制度,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制度修改[18] 审计计划与实施 - 审计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批准后实施[19] - 内部审计项目形式包括经营管理审计、离任审计等[23]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非现场审计[25]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四个阶段[29] - 除临时审计项目外,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发审计通知[30] - 审计实施阶段采用访谈、观察等方式获取证据并充分沟通[30] - 审计人员整理证据生成问题清单,负责人召开结束沟通会议[31]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21] 审计整改与报告 - 责任部门收到整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计划[35] - 每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37] - 审计工作底稿、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五年[37]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十年[37] - 审计部结合季度末沟通会确认整改结果并出具报告[37] - 审计报告应说明目的、范围、情况、结论和建议等[35] - 审计部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审核制度[35] - 审计部应制定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并与考评挂钩[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21:46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3] 工作组设置 -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11] 记录保存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3]
欧晶科技(00126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8-29 21:46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目标为控制风险、提高效益效率、确保合法合规以实现战略目标[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4] -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3][4] - 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要素有八项,涵盖十个业务循环[5][6] - 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制度[8] - 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时,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控制活动[8] 子公司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指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9][11] -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七项活动[12] - 比照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监督管理[15] 关联交易 - 发生关联交易需审慎判断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4]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15] 募集资金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协议[27] - 审计部门跟踪监督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投资项目进展并在年报披露[29]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2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3]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23]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内控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30] - 证券投资等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3]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情况[33] 内控监督与评价 - 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6] - 董事会应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7] - 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内控自我评估报告等并披露[39] 绩效考核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9]
欧晶科技(0012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21:46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总经理权限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法人交易、30万元以下关联自然人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1]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资产净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营业收入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2] - 交易净利润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24] - 各部门超预算及授权事项经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签批[26] - 关键岗位人员调动、解聘、新聘须报总经理审批[26] - 总经理审批权限含年度预算内款项等[31]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开定期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9] - 总经理定期报告含年报等,由财务部编制并在期限内提交[28] - 内部审计报告报总经理和审计委员会,分歧上报董事会[28] 报酬与生效 - 总经理报酬在聘用合同中确定[30] - 本细则2025年8月29日生效[35]
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21: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委员会管理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表决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无显著影响可表决[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