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
搜索文档
三柏硕(0013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0 19:4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6种情况,由总经理审议[10] - 投资仅达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9] - 购买或出售资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较高者为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议程序,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以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2] - 证券投资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审议程序,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投资限制与原则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5]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及证券投资[17][19] - 公司发生除委托理财外其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程序[19] 投资管理职责 - 公司总经理负责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实施[23] - 董事会办公室或项目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与评估[23] -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等[23] 投资监督与处置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一次[26]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回收对外投资[2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发展战略、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9]
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0 19:48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为高管,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 - 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7] - 任期三年,可续聘[13] 聘任解聘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3]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8] 证券事务代表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0][21] - 任职条件参照相关细则[22]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三柏硕(001300)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0 19:48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6] 审计与监管 - 审计需对关联人占用资金出专项说明[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检查资金往来[13] 清欠措施 - 董事长是清欠第一责任人[12] - 关联人侵占资产董事会要制定清欠方案[15] - 可司法冻结关联人持有的公司股份[17]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归还占用资金[18] 责任追究 - 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可追究法律责任[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 - 2025年8月20日发布,审议通过生效[27][28]
三柏硕(0013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0 19:48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4]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5]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包括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等[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重大诉讼等[13] 责任处理 - 董事等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发生差错追究责任[4] - 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7] - 追究责任人责任情形包括违法违规等[19]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有情节恶劣等[20]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阻止不良后果等[21]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披露[9] - 财务报告差错由审计部、财务部收集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5]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内部通报批评、降薪罚款等[22]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制度相关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4]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按其规定执行并修改[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三柏硕(00130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0 19: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 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 ...
三柏硕(00130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0 19:48
交易原则与审议标准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4] - 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等[10] - 业务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11] - 董事会、股东会是决策机构[11] - 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监督检查合规性[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议程序组织和信息披露[12] 业务流程 - 业务部门预测现金流,提供跨境收付款计划[13] - 财务部制订方案并发起申请[13] - 审计部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审计委员会[14] 风险控制 - 财务部在审批额度内交易并及时结算[19] - 重大风险情况需汇报[19] -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设定止损限额[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21] - 特定亏损情况及时披露[22] - 套期保值亏损重新评估并披露[22] 档案管理与制度生效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至少十年[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6][27]
三柏硕(0013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0 19:4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柏硕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且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敏感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 ...
三柏硕(00130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0 19:48
财务报告时间 - 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上月财务报表[16] - 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公司报送季度财报及分析报告[17] - 半年度结束后20日内向公司报送半年度财报及分析报告[17] - 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报送上年度财报及分析报告[17] 监督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控股子公司治理规范指导与监督[3] - 财务部门负责控股子公司财税管理及核算指导与监督[3]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绩效考核[3] - 内部审计部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内控运行情况[3] 重大事项规定 - 控股子公司重大决议及纪要会后1个工作日抄送董事会办公室[7]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借款、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18] - 控股子公司多项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23] 其他制度要点 - 控股子公司考核按年初目标执行,年底奖惩[26] - 子公司人员履职不当造成损失需担责[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0][31]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32]
三柏硕(0013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0 19:48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六种情况应改聘,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董事会决议后应及时通知[19] 选聘方式与要求 - 采用能充分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如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通过官网发文件[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对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23]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理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10年[15] - 选聘违规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违约损失责任人承担[24]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员经济或纪律处分[24]
三柏硕(0013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定
2025-08-20 19:4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3]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涉及违法犯罪未满足期限不得转让股份[14] 股份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5] 信息披露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9]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增持计划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22]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可追究责任并收回收益[2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