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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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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4 19:02
激励计划审批 - 2023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8月29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7] - 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锁[8] - 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锁[8] - 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锁[8] 人员变动 - 5名激励对象离职,包括首次授予2名、预留授予3名[10] 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0,000股[11] - 首次授予部分原授予价格为26.75元/股,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25.95元/股,回购价格为25.95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12] - 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6月21日,授予价格为22.51元/股,回购价格为22.51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13]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负极材料销售量21.65万吨,较2023年增长53.65%[19]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金额为821,464,804.94元,较2023年增长14.46%[19] 解锁情况 - 除10名不具备资格人员外,68名激励对象参与考核,副总监及以上为“优秀”,其余为“合格”及以上[19] - 本次解锁激励对象68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54,000股,约占总股本0.1357%[22]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首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2] 后续手续 - 本次回购注销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1] - 本次回购注销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 本次回购注销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1] - 本次回购注销需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章程修改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1] 其他 - 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26]
尚太科技(001301)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03-14 19:01
财务相关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度财务预算合理安排[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4] 股权相关 - 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50,000股[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68名对象可解除限售354,000股[6] 合规相关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内控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4] -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占用资金,担保合法合规[5] - 董监高2024及2025年度薪酬符合规定[5]
尚太科技(001301)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2025-03-14 19: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33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尚太科技(00130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建萍)
2025-03-14 19:01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 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 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参与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任职 期间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认可,并按照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规范 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 ...
尚太科技(00130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3-14 19: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以审慎的态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 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 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 ...
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14 19:00
2025 年 3 月 15 日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石家 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洪 波先生、高建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洪波先生、高建萍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
尚太科技(001301)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3-14 19:00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4 | 年期初占 | 2024 | 年度占用累计 | 2024 | 年度占用资 | | 2024 年度偿还 | | 2024 | 年期末占用 | | 占 用 形 成 原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 会计科目 | | 用资金余额 |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 金的利息(如有) | | 累计发生金额 | | | 资金余额 | 因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尚太科技(001301)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3-14 19:0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5 年 3 月 2025-02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元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685,429,078.29 | 133,974,385.12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5,296.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240,428.33 | 7,035,564.36 | | 应收账款 | 2,494,190,355.85 | 1,717,548,255.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698,458,088.17 | 441,406,279.37 | | 预付款项 | 103,270,361.79 | 68,026,820.41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7,734,12 ...
尚太科技(00130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03-14 19:0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 一、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情况简要报告如下,详细的决算数据及变动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 (一)2024 年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69,543,314.28 | 4,729,172,869.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95,312,965.44 | 2,688,352,654.27 | | 资产合计 | 9,264,856,279.72 | 7,417,525,523.64 | | 流动负债合 ...
尚太科技(00130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14 19:00
财务数据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89%[5]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5]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7]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下设内审部,有负责人1名,审计员1名[15] 技术研发 - 公司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为基础,研究硅碳负极材料等技术路线[9]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2] - 公司制定《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等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19] - 公司制定《筹资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19] - 公司制定《采购申请》等制度,资产运行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1] - 公司制定《采购政策》等制度,采购与付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2] - 公司制定《生产管理制度》等制度,生产和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4] - 公司制定《成本管理》等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4] - 公司制定《存货管理》等制度,存货与仓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4] - 公司制定《销售政策》等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25]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净资产错报金额≥基准0.8%为重大缺陷,基准0.5%≤错报金额<基准0.8%为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基准0.5%为一般缺陷[3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基准5%为重大缺陷,基准3.75%≤错报金额<基准5%为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基准3.75%为一般缺陷[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为重大缺陷[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0.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为重要缺陷[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3%且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为一般缺陷[35]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按规定执行,无违规情况[2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已安排落实整改其他内控缺陷[36]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已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37] -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8] -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41] 公司愿景与使命 - 公司愿景是打造“世界一流锂电负极材料企业”[9] - 公司使命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11] - 公司企业精神是“创新高效、团结拼搏、追求卓越、励精图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