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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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21 19:19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特定违规人士不得担任[2] - 聘任时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3] 职责与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5]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公告[6]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7] 任期管理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资料[7]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继续,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修订亦同[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
夏厦精密(001306)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9:19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主任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委员代行职责[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10] - 人数少于三人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尽快选新委员[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应会前发通知并附完整议案[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 决策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决议[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23]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32] - 所作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30]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33]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34] - 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3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3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其报告工作[3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37][38]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4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45]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6]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51][5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46] - 有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4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传真决议时)[47][49]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0]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除外[55]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40]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57]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66] - 所作决议内容或决策程序违法,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撤销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6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前无不得任职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67] - 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73] -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相关内容并备附完整议案[73][74] - 对审议事项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报送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1] - 董事会闭会期间,可根据授权对相关事项直接决议,需股东会批准的按程序提交审议[7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76]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77]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8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77] - 会议以传真方式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80] - 会议表决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每人只能举手表决一次[78]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84] 薪酬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95] - 因委员原因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96] - 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0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0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07]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99]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00] - 制订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00]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以传真方式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108]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按合法程序不得修改或变更[111] - 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11]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11][113]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1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11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15]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参与情况[115]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117][118]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多种相关资料[118] 其他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89]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0]
夏厦精密(0013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4]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与活动规则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投资者到公司调研等活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8] 档案与责任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 - 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1] 员工与信息披露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相应素质技能[12] - 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4][15] 信息发布与报告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5] 活动平台与记录 - 公司网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网址为www.chinaxiasha.com[19]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2] 沟通方式与限制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24] - 安排现场参观时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26] 咨询渠道与交流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定期报告公布信息[29]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不回复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31] 顾问与信息提供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现金支付报酬[33]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重大信息[36] 披露媒体与网站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为纸质披露媒体,巨潮资讯为日常信息披露网站[38] 特定时期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部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防信息泄露[44] - 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44] 文件要求 - 调研等文件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46] - 调研等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46]
夏厦精密(001306) - 公司章程
2025-08-21 19:19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85.06万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650万股,每股面值1元[2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85.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6] 股东与股份限制 - 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274.27万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比例91.92%[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2] -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名[136]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6] 高管与财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140][1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利润分配 - 符合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15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7] - 公司分立财产应分割,作出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89] 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94] -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198]
夏厦精密(00130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1 19:19
累积投票制定义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行使[2] 董事相关 - 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2] 股东会选举规定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4]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3] -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5] -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5]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以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当选[5] 再次选举情况 - 如两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同时当选将导致董事人数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人数,应再次选举,二次选举无果则在当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6] - 如董事候选人得票数未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导致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当选人数,应再次选举,二次选举无果则在当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6]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8]
夏厦精密(00130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舆情管理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5][6]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4] - 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7]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11]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9]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违规致损公司有权处分[12] - 信息知情人等擅自披露致损保留追责权[12]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致损保留追责权[12]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5]
夏厦精密(00130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市值管理 - 以提高质量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2] - 遵循系统性等原则[3]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5] 实施方式 - 可通过并购重组等促进价值反映[9] 预警机制 - 监测关键指标,触发预警启动机制[12] 异常情形 - 连续2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属异常[14] - 收盘价低于近一年最高50%属异常[15] 制度实施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夏厦精密(00130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19:19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设审计负责人一名[7]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等[11] - 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审计工作内容与频率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31]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6][28][29] 审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18] - 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依据底稿作报告,征求意见后报送审计委员会[23] - 内部审计部根据报告提决定或意见,报审计委员会并呈董事会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2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5][37]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7] 审计相关制度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3]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为十年[33]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9]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9] - 对阻扰审计人员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2]
夏厦精密(0013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8]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需在通过任职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信息变化后二日内申报[11] - 现任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1] 股份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公告[14]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实施完毕需在二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5] 其他规定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6]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6]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6] - 违反制度买卖收益归公司[18] - 违反制度法规除监管处罚公司还将处分[18] - 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22] - 制度适用于浙江夏厦精密,时间为2025年8月[23]
夏厦精密(0013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审批与保存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审批需多环节[7]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7][8]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追究责任[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