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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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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4:28
公司重要事项 - 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10亿元建设"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及装备协同开发建设项目",已以8029万元竞拍取得宁波市镇海区相关地块 [5] -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7名激励对象85.0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上市 [6] - 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精密传动结构产品项目,计划投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 [6]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6200万元变更为6285.06万元,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完成 [8]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8] 股东及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4]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夏厦精密: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1:0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邮件送达[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1] - 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1] - 确认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半年度实际情况[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 - 公司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 - 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信息披露 -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5-042[2] - 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025-043[2] - 相关文件均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2]
夏厦精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2 01:0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09:15至09:25 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09:15至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非累积投票提案 具体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4] - 议案1.00和2.01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 [4]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5] - QFII股东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司 [5]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5][7] - 互联网投票系统身份认证需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7]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具体投票规则详见附件一 [7] 联系方式及备查文件 - 公司联系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5] - 会议详细内容可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4]
夏厦精密(001306.SZ):上半年净利润2056.68万元 同比下降41.87%
格隆汇APP· 2025-08-21 21:04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74亿元 同比增长30.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6.68万元 同比下降41.8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0.12万元 同比下降40.32% [1] - 基本每股收益0.33元 [1]
夏厦精密(00130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1 19: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行为,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为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提供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的原则与措施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按照《公司章 程》《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管理 ...
夏厦精密(0013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1 19: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
夏厦精密(0013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19:19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总监主管财务会计工作[6]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4]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出,交董事会审议[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9]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应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就重大事项不定期报告[14] 工作落实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检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并反馈[12]
夏厦精密(00130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1 19:1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项事项[8]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1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董事会就涉及关联关系的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4] 关联交易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除担保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方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除担保外)重大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1]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等内容[23]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二日内公告[31] 定价与利率 - 关联交易定价由国家规定[26]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26]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十年[2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8]
夏厦精密(0013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11]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在年报披露[11]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实施[12]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不得质押[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两交易日内公告[15] 资金使用计划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 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7]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1] - 募投项目年度资金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2] - 保荐人或独董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3]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违规责任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25]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责任人受处分[25] - 违规使用致使公司损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与国家规定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7]
夏厦精密(001306)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9:19
投资类型与资金来源 - 重大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类[6] - 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身资金积累和借款等融资[7] 投资审批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后向董事会备案[14]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投资流程 - 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初审[16] - 初审通过后按权限逐级提交审批,超出总经理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16] - 需董事会审议且属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对外投资,战略委员会评审后提交董事会[16] - 已批准投资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运作和管理[16] 投资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8]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资产,需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8] 投资处置 - 公司投资项目出现经营期限届满、有悖经营方向等九种情况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0][21] 投资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3] - 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工作,按月获取财务报告[23]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资金和财务情况书面报告[23] - 公司投资资产由内审人员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3]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成交金额指支付交易金额、承担债务及费用等,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25][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