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科(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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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0013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新聘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提选聘议案[7] 聘期与解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解聘提前10天通知,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12] 文件保存与监督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17]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担损失[17] - 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与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20] - 法律修订董事会及时修订并提交审议[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通过实施[20] - 解释权归董事会[21]
润贝航科(0013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情况[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7]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到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16]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审计委员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变更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4][15][16][18][19][21] 变更事项公告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2]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与信息披露差异,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9]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18] 收购相关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3]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应及时公告,若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还需公告违规情形、后果及措施[30] 制度适用与执行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2]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4]
润贝航科(0013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申请流程 - 特定信息申请需填登记审批表并归档保管十年[10] - 登记事项包括事项内容、原因等[11]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7]
润贝航科(001316)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业务品种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或其组合[2] 业务原则与交易要求 - 开展业务应合法、审慎、安全、有效,不得投机[4] - 交易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基于外币收付款等考虑[6] 审议规则 - 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8] - 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8] 业务操作 - 董事会定年度业务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9] - 交易业务有内部操作流程[10] - 财务部统筹,业务协作,审计监督,证券披露[12]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交易业务决策等文件保管期10年,证券和财务负责[1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4]
润贝航科(00131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会议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6][7] - 会议提前两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15]
润贝航科(00131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13.46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3.46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0]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五年内仍然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8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2] 交易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七类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八类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22]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12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31][132][1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5]
润贝航科(0013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6] - 研究当选条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通过[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两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其他规定 - 委员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6]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19]
润贝航科(0013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费用与会议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至少每季度开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审计部提供前期资料,委员会评议后报董事会[14]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披露财务信息等[9] 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及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润贝航科(0013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三类条件之一[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境内3家上市公司担任(含本公司)[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规定等情形不得被提名[11]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18][2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无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3] 职权行使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经其审议[27][28]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30]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7] 监督与披露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1]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披露[25][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8]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9]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其他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4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提请股东会批准[44]
润贝航科(0013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2,1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委托书需载明相关事项[20,21]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2] - 董事未做选择等视为弃权[3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采用电话会议等方式召开[3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2]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3][4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5]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与会人员需签字[4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