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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0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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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3-14 21:01
2023年薪酬情况 - 董事、监事及高管税前报酬总额982.79万元[3] - 董事长、总经理张春龙税前报酬237.97万元[2] - 独立董事陈俊、张立娟税前报酬均为12万元[2] 2024年薪酬标准 - 董事长薪酬不低于120万元/年(含税)[5] - 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人·年(含税)[5] - 未任职监事津贴7.2万元/人·年(含税)[5] 薪酬方案规定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7] - 董事和监事薪酬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高管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 会议决议 - 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等[10]
百通能源: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3-14 21:01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均回 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保险合 同为准) 1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之前)办理续保 ...
百通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21:01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作出《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张立娟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张春龙先生递交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 ...
百通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14 21:01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3月1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13][15] - 公司拟使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13] 管理细则 - 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4][13] - 投资产品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项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5][13][16] 监督机制 - 财务、内审部门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等监督资金使用[11]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6]
百通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4 21:0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陈俊、张立娟《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1] - 二人不属于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1] - 董事会认为二人2023年度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2]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3]
百通能源:天风证券关于百通能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14 21: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百通 能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 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 ...
百通能源:公司章程
2024-03-14 21: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17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31 监事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33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 | 第九章 ...
百通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21:01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1元现金,共支付46,090,000元[12] 融资计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9]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7][10][14][17][26] 保险计划 - 公司拟为董监高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5000万元/年,费用25万元/年[31][32]
百通能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21: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源"或"公司")董事 会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 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维护和 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下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支持下,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 员工齐心协力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主板申请上市,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正式批复,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日正式登陆深交 所主板。我们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接续奋进,交上了一份成绩优异的 答卷,从此我们拥有了更广阔的 ...
百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14 21:01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3月30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公司各项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 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 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在执行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