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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0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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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002014)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1:5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1] - 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1] 审议结果 - 以5票赞成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 以5票赞成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2]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核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永新股份(002014)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1:54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2]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下6个子议案[3] -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5] 其他信息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18日15:00召开[5]
永新股份(002014) -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
2025-08-25 21:53
业绩数据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256,315,777.54元[1] -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12,296,668.61元[1] - 已分配2024年红利为379,744,956.92元[1] 分红信息 - 截止2025年6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488,867,489.23元[1] - 总股本为612,491,866股[2]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2] - 共派发现金红利171,497,722.48元[2] - 剩余未分配利润317,369,766.75元[2]
永新股份(0020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 -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多轮选举时,每轮按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9]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选举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票数只能投对应候选人[9] - 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拥有董事选票数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否则选票无效或弃权[10]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股份数)的二分之一[11] 选举情况处理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需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获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票数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若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或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1][12] 投票准备 - 股东会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置备适合选票,秘书解释说明投票方式和选票填写方法[12]
永新股份(002014)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3] 委员会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7]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可开临时会[16] - 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权限 - 拟定选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9][10] - 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11] 选任要求 - 选任前半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3] 考评流程 - 按标准评价,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4] 细则执行 - 细则自批准日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8]
永新股份(002014)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25 21:22
股份发行与上市 - 2004年6月8日核准首次向公众发行2340万股普通股,7月8日上市[7] - 2007年6月22日核准公开增发1194万股普通股,7月27日上市交易[8] - 2012年3月22日核准非公开发行3140.75万股普通股,7月12日上市交易[8] - 2016年3月21日核准向黄山永佳发行998.6033万股股份购买资产,4月15日新增股份上市[8] 公司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2491866元[8]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为7000万股,其中黄山永佳持有4133.15万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12491866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限制与转让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未处理时可自己名义起诉[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将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将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4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不能担任董事[6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董事[6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董事[66]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董事[66]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不能担任董事[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五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天通知[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永新股份(00201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8]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制度第十八条第一款履行程序[16]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6]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23]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多次融资独立设专户[7]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原则上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 - 募集资金支付困难,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21]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17]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日报告深交所[22]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6] - 保荐人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28]
永新股份(00201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0][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24]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23] 投票表决规则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十天通知[25] - 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及对公司发展的影响[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42]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4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6]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46]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6]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7] - 董事长可督促检查决议执行,必要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7] - 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规股东可请求撤销[4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和修改[49]
永新股份(0020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0]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19]
永新股份(0020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08-25 21:2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到两人[4] - 董事会成员含五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或邮件通知[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1] - 临时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或邮件通知[11]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关联决议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5] 董事职责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代表,董事会建议撤换[1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先非关联后关联表决[16] 会议记录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十年[17]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异议记载者免责[17] - 决议及时报送深交所备案,特定事项及时披露[19] - 决议公告包含通知等内容,说明董事出席情况等[19]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和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