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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0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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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 董事会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交易背景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因有效期届满需更新基准日至2025年5月31日 [1] 审计安排 -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 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 [1] - 审计报告涵盖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5月、2024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 [1] - 出具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喜财审2025S03130号 [1] 备考审阅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同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1] - 出具备考审阅报告编号为中喜特审2025T00435号 [1] - 审阅范围涵盖2025年1-5月、2024年度及2023年度备考财务报表 [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批准将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2] - 相关报告将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正式申报材料 [2] - 完整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1]
梦网科技: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股东会议案调整 - 取消原三项议案并新增四项临时提案 包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议案等 [1][4][5] - 新增《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对原协议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进行修改 [3][4][5] 财务数据更新 - 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5月31日 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的公司2025年1-5月及2024-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5S03130号) [2] - 同步更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喜特审2025T00435号) 涵盖2025年1-5月及2024-2023年度财务数据 [2] 交易方案修订 - 修订后交易方案包含25项子议案 涉及发行股份种类、支付方式、配套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认定等 [8][9] - 控股股东余文胜直接持有113,187,375股(占总股本14.05%) 符合临时提案资格要求 [5] 股东会安排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于当日9:15-15:00及互联网系统9:15-15:00进行 [6]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可参与表决 需通过现场或传真方式在2025年8月22日17:00前完成登记 [10][11]
梦网科技: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财务数据已更新至2025年5月31日 [1] 文件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更新了财务数据 [1] -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章节更新了权属状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应分析内容 [1] - 财务会计信息章节同步更新了最新财务数据 [1] -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章节更新了关联交易内容 [1] - 其他重要事项章节补充了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 合规性进展 - 第八节交易的合规性分析新增经营者集中审查进展 [1] - 本次交易报告书已根据最新财务数据进行全面修订和补充 [1]
梦网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交易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 交易后资产总额从360,177.67万元增至584,826.15万元,增幅62.37% [1][2] - 营业收入从119,717.62万元增至163,950.46万元,增幅36.95% [1][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从-819.82万元转为正收益968.12万元,增幅218.09% [1][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1元/股提升至0.01元/股,增幅200% [1][2] - 2024年1-5月净利润从4,230.88万元增至11,363.98万元,增幅168.6% [2] - 资产负债率从50.34%上升至53.64%,增加3.3个百分点 [1][2] 协同效应与整合措施 - 公司将通过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增强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 - 计划完善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并降低运营成本 [3] - 加强内部控制与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效率 [3] 股东回报机制 - 交易完成后将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3] - 增加利润分配政策执行透明度,在保证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3] - 控股股东及董事承诺承担填补回报措施的法律责任,并可根据监管要求补充承诺 [4]
梦网科技: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交易方案审核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全体三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1] - 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议案 认为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 - 交易方案被认定为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 公司已满足实施该交易的所有条件 [1] 文件披露与协议安排 -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已完整披露交易审批事项及程序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1]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5月、2024年度、2023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1] - 公司与刘宏斌等交易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独立董事结论 - 独立董事一致认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同意交易整体安排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 - 审核意见由独立董事王强、邹奇、王一鸣共同签署 [2]
梦网科技: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表及其审阅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好的,我将为您分析这篇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新闻。作为拥有10年经验的投资银行研究分析师,我将从公司和行业角度总结关键要点。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两次更名后现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辽宁省鞍山市 [1] - 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1] - 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移动信息服务及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 [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拥有32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碧橙数字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2] - 碧橙数字100%股权评估值为131,173.92万元,经协商扣除现金分红3,000万元后,交易对价确定为128,000万元 [2] - 交易支付方式包括发行100,240,954股股份(发行价格8.30元/股)和现金支付44,800万元 [2] - 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00万元,其中44,8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38,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 - 交易完成后碧橙数字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标的公司情况 - 碧橙数字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12,120.00万元人民币 [2] - 经营范围涵盖保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电子商务服务、品牌管理等广泛领域 [2] - 截至报告期,碧橙数字拥有47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 备考报表编制基础 - 备考报表假设资产重组已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按重组后股权架构编制 [3] - 编制基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碧橙数字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5月审计后财务报表 [3] - 商誉计算以2023年1月1日为合并日,按收购标的2024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 [4] - 未考虑本次重组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3] - 权益项目仅区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不列示明细科目 [4] 会计政策特点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具体会计政策 [4]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 [12]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40年,机器设备15年,运输设备5年 [30] - 收入确认原则为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44] 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 移动数据服务在信息提交到运营商平台后或收到运营商结算通知后确认收入 [46] - 销售商品业务在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47] - CDN业务在同时满足商品发出、收款权利确立、成本可靠计量等条件时确认收入 [48] - 品牌零售业务在电商平台显示客户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 [49] - 品牌运营管理业务按月根据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确认收入 [50]
梦网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交易方案与合规性 -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4] - 交易方案自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意见出具日未发生变化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4] - 本次重组已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反垄断审查机构已对本次重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5] 交易相关方主体资格 - 梦网科技为依法有效存续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 - 交易对方包括16名标的公司股东 其中刘宏斌 冯星 王华 王慧敏 徐海进 张传双为自然人 杭州橙祥 利欧股份等10家机构均依法有效存续 全部交易对方均具备参与主体资格 [5] 批准授权与后续程序 - 上市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6] -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6] 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 标的资产为碧橙数字100%股权 权属清晰 除杭州橙祥持有的19,904,302股股份(占总股本16.42%)处于质押状态外 其他股东持股不存在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况 [8][11] - 刘宏斌 冯星 杭州橙祥已承诺确保杭州橙祥持股在交割前解除质押 质押权人杭州联合农商行宝善支行已出具《确认函》承诺配合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8][12] 标的公司业务与资质 - 碧橙数字及其45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经营范围和方式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19] - 子公司阿米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由"零售"变更为"批零兼营" 杭州诺趣新零售有限公司取得预包装食品备案 [20] 标的公司财产与合同 - 碧橙数字及其子公司新增13项软件著作权 新增租赁房产面积195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9月10日 [21] - 重大品牌客户合同包括与海信容声 博世 宝华韦健 美心等企业的合作协议 合同期限至2025年或2026年底 [22] - 新增金融机构授信及借贷合同总金额超过2.8亿元 部分由阿米巴提供担保 [22] 财务与税务状况 - 碧橙数字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 税率及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未因税务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3] - 获得政府补助共计42.5万元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及企业上规激励资金 [24] 诉讼与法律风险 - 存在一宗重大未决诉讼 上海正效科技有限公司诉王丹 碧橙数字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审法院判决碧橙数字非合同相对方无需支付服务费 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 [25]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等原因产生重大侵权之债 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25][26] 关联交易情况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包括向利欧聚合采购服务金额317.47万元 向上海橙蓝提供代运营服务收入148.68万元等 [28] - 关联担保总额超过2亿元 关联方资金拆借期末余额159.80万元 [28]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25年1-5月为209.11万元 [28] 信息披露与证券服务机构 - 上市公司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披露董事会决议 《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等 [32] - 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化 均具备必要资格 [33]
梦网科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前身为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1] - 公司属于电子商务服务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品牌方提供全方位的电商运营综合服务,包括品牌零售业务、渠道分销业务、品牌运营管理业务及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等[1] - 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5555176739E的营业执照,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7家[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1]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1] -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 -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3]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3] 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7] -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四类[8]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3] 存货会计政策 -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18]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 -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对大额周转材料于领用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分月摊销[19][20] 收入确认政策 -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的按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交易价格[44] - 品牌零售业务在电商平台显示客户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一件代发业务根据终端消费者的签收记录等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46] - 渠道分销业务按客户不同分为平台客户和其他客户,分别根据代销清单、客户签收记录等确认收入,一件代发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47] - 品牌运营管理业务按照与品牌方约定的服务费结算规则,按月确认运营管理服务收入,品牌数字营销业务于相关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47][48] 税务情况 - 公司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和6%,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5%、16.5%、20%和25%[53] -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2023年起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55] - 多家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5] 财务数据 - 2025年5月31日货币资金总额为406,770,794.41元,其中银行存款124,234,287.26元,其他货币资金282,536,507.15元[55] - 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55,769,032.93元、保函保证金1,400,000.00元使用受限,其余为支付宝、京东钱包等电商平台资金[55] - 2025年5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8,994,442.53元,坏账准备11,881,354.27元,账面价值137,113,088.26元[55] - 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97,907.79元,计提比例100%,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7,496,534.74元,计提比例7.04%[55]
梦网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核查背景与范围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1] - 核查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26日 即自上市公司因本次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止 [2] - 核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号格式准则》《上市类1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 - 核查文件包括《交易进程备忘录》、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 [2] 相关主体股票交易情况 - 交易对方王华在2024年12月25日买入26,000股梦网科技股票(SZ002123) 并在2024年12月30日卖出11,200股 [5] - 交易对方合肥弘博联系人吴垚的父亲吴岭在2025年1月23日买入2,000股梦网科技股票 并在2025年6月25日再次买入2,000股 [6][7] - 交易对方徐海进在2025年1月20日买入10,000股梦网科技股票 并在2025年1月21日再次买入10,000股 [7] 相关主体承诺与声明 - 王华承诺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 并承诺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 - 吴垚承诺其未向吴岭透露本次交易信息 也未指示或建议买卖股票 并同意督促吴岭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 - 吴岭承诺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 并承诺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 - 徐海进承诺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公开信息及独立判断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 并承诺将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7] 核查结论 - 除王华、吴岭、徐海进外 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 在上述相关主体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和承诺函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 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8]
梦网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4 00:23
股票期权注销背景 -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对未行权期权进行程序性注销 [3][4] - 本次注销涉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第三个可行权期届满未行权部分 [3][4] 注销具体数据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5,761,552份 对应首次授予第三个可行权期(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未行权部分 [3] - 该可行权期已于2025年7月18日正式届满 [4] 公司决策程序 -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处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事项 [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认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3] 后续处理流程 - 公司需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 - 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