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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0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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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00214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担保审批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批[12]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2] 担保额度预计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合理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超总资产30%的对外担保事项应以特别决议通过[15] 担保管理规定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对外担保限于独立企业法人,需审核资信[9] - 提供担保的债务种类限于境内银行的几种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10] - 除子公司外,被担保人反担保标的限于多种资产[10] 担保实施与操作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分次实施时,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16] - 子公司对外担保须报公司审议通过后实施[17] - 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审查内容[18] - 签订互保协议时,财务部要求对方提供资料并实行等额原则[18] - 法律规定需登记的,财务部办理登记[19]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了解偿还安排,未还及时报告[21] - 如有对方经营重大事项,财务部报请董事会终止互保协议[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情况前不得先行担责[22]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4] - 具有审核权限人员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24]
贤丰控股(0021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薪酬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和方案并监督执行[4] 薪酬制度 - 非独立董事按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薪,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6]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综合考虑岗位履职和激励性薪酬[6] - 公司可对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6] 薪酬发放与计算 - 薪酬及津贴按公司内部制度发放,为税前金额[8]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8] 薪酬调整与扣减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扣减或追回薪酬[8] - 董事薪酬调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由董事会审议[9]
贤丰控股(0021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 理事务和三会会议会务等事项。 第三条 定期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司建立董事会定期会议制度,制定定期会议年度安排。董事会每年至少召 开两次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由董事长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在确定会 议时间前应积极和董事进行沟通,确定时间后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使董事能够安排行程并尽可能亲自出席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 ...
贤丰控股(00214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8] - 公司可通过警告、通报批评等形式追究违反制度当事人责任[13] - 董事或高管在禁售期买卖股票,公司收回收益并视情节处分[13]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3]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 制度相关情况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 本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8月[15]
贤丰控股(00214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 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民主决策 和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的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
贤丰控股(00214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 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贤 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股权、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设 立企业的股权投资、现有企业的增资扩股、对子公司投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 资、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等,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 1.3 本制度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进行指导和规范。 1.4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根据各自公司情况,建立适 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1.5 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对外投 资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1.6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重点: (1)预算编 ...
贤丰控股(002141)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 平,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业务规则、《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公司暂 ...
贤丰控股(0021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 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公司的负责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
贤丰控股(00214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决 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章程规定设置总经理(亦称总裁,下同),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及董事长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及董事 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亦称副总裁,下同)、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监(含)以上管理人员,并报董事长批准; (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监级以下人员; (五)根据董事长授权,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六)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制定职务代理人,但应明确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 第七条 总 ...
贤丰控股(00214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9:0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 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 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贤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可能产 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 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 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 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