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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0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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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21:0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 - 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3人[2] 议案决议 - 以3票赞成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 -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3]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ST贤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9 21:06
会议决策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7位董事全参与表决[2] - 以7票赞成通过聘任中兴华为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股东大会审批[3] - 以7票赞成通过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12月16日召开,将审议聘任审计机构议案[5]
*ST贤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9 21:0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15: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0日[2] -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14][1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141,投票简称为贤丰投票[13]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00 - 16:30[7] - 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4年12月13日16:30前送达公司[8]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12]
*ST贤丰:关于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26 17:24
股份与资本变更 - 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1,720,721股股份[1] -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01,720,721元[1] -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113,465.6519万元[1]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3,293.5798万元[1] 时间节点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流程[1]
*ST贤丰: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0 19:15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4)、《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 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贤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 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贤丰")持有的公司 5,400 万股股票在京东拍卖 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其中 2,900 万股已经有竞拍结果,近日公司收到贤丰集团、 广东贤丰通知公司的法院裁定,现将具体情况发布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 19 破 119 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2024)粤 19 破 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如下所示: 1. (2023)粤 ...
*ST贤丰: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4-11-12 19:09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前合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171,310,6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58%,本次被拍卖的 29,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81%,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 过户不影响公司控制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股份拍卖事项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暂无直接重大影响。 2. 鉴于本次公开拍卖事项后续涉及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 ...
*ST贤丰:关于签订《饲料厂租赁合同》和《饲料购销协议》的公告
2024-11-04 20:09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饲料厂租赁合同》和《饲料购销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关购销协议对公司本 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如有重大进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签订《饲料厂租赁合同》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遵义市康禧元动 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禧元"、"乙方")近日签订了《饲料厂租 赁合同》,交易对方为遵义日泉饲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泉生物"、 "甲方")及其股东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农食品"), 日泉生物同意出租约定的饲料厂房屋、设备资产及相关附属设施给康禧元用于生 产经营,租期三年,年租金(含税费)为人民币 33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康禧元本 ...
*ST贤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1 17:07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发布了《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 ...
*ST贤丰:关于股东股份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31 21:33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4-12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将被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 28,32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42%。 2. 本次权益变动系拍卖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 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1,310,6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8%,深圳安盛致和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 198,1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18%。 4. 深圳安盛致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 之日起 12 个月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股份的全部表决权,期间其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171,310,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52%,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控制权尚未发生 ...
*ST贤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贤丰股份减少)
2024-10-31 20:07
字楼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贤丰 股票代码:002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 住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 22 号黄金花园丰硕广场办公 2111 号写字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拍卖) 一致行动人: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