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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0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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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0021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9:1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出现六种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五日内发出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3] 其他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南通市,可多种方式召开[17]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18]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需出具载明相关信息的授权委托书[19]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登记终止[2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主持人[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3] - 部分情况股东无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股份总数[23][24]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4]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改选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即就任[25] - 6种交易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29] - 其他交易按累计金额不同提交不同层级审议[30] - 实际投资超计划不同比例处理方式不同[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有规定[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36] - 本规则公告或通知刊登及披露要求[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生效[38] 版本历史 - 公司第一版于2003年9月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二版于2006年11月14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三版于2008年4月1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四版于2014年9月1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五版于2014年12月1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六版于2016年11月1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七版于2020年3月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八版于2022年12月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九版于2024年1月2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通富微电(002156) - 经济担保制度
2025-11-28 19:18
担保比例与额度 - 担保物价值须为所担保债权的150% - 200%[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指标需审议[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2]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议[2] 审议通过要求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 - 为关联人担保表决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表决权通过[4]
通富微电(00215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首次发行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7596912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1517596912股[8][17][18]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等多家公司参与认购股份[16] 股东与股份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7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8] - 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8]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4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3]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通富微电(0021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1-28 19: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三版分别于08、16、25年获批[9] - 工作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3]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3][4] - 应多渠道开展工作,沟通内容涵盖九项[4]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办为职能部门[5]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等八项[6]
通富微电(00215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28 1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4] - 定义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4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 定期报告内容 - 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10][11] 定期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定期报告签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16]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4]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22] 信息披露流程 - 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秘审核报送等多流程,披露后三日内报送江苏证监局[23] 信息披露责任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宜[26] - 董事长、总裁等对不同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6] - 董秘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多方面职责[28] 人员协助与责任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董秘不能履职时由其履行[31]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3]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秘为第一负责人[33]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5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15年则记录保留至影响消失[34] 指定媒体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36] 内部审计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1]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3]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5] 关联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46] 管理办法版本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历六版,最新版2024年1月29日股东大会批准[50]
通富微电(0021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28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9]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9] 信息处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7]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违规处理 - 非公司员工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2] - 公司员工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2]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二日内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13]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13] 制度版本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前次修改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6] - 制度第一版于2011年09月28日获批[16] - 制度第二版于2012年3月30日获批[16] - 制度第三版于2016年10月18日获批[16] - 制度第四版于2022年11月21日获批[16] - 制度第五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6]
通富微电(0021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8 19:18
子公司设立 - 设立形式含独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5日报董秘[9] - 推荐董事占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长由推荐董事担任[10] - 推荐监事占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半以上,无监事会时推荐人选任监事[10] -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2个工作日内报董秘备案[11] 子公司报告 -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提供上季度经营及财报[16] - 会计年度结束后8个工作日提供四季度及全年经营及财报[16] 制度版本 - 现行《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董事会批准[21] - 制度历经多版,首版2008年3月14日获批[22]
通富微电(002156)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8 19:18
人员任期 -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7][9] 总裁会议 - 总裁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总裁召集[13] - 会议议程及出席人员范围经总裁审定后,会前2天通知[13]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5年[13] - 会议决定需全体参会人员过半数通过[14] 总裁职责 - 总裁组织编制年报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总裁每年一次在年度董事会汇报工作[18] 薪酬与责任 - 总裁、副总裁薪酬分配方案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1] - 违法致公司受损,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22] 聘任与离职 - 公司与总裁、副总裁签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2] - 可任期届满前辞职,离任前接受董事会审查[22] 细则规定 - 《总裁工作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和解释[22] - 第一版于2003年9月13日、第二版于2003年12月2日、第七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23]
通富微电(00215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8 19:1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9]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7]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9] - 三方协议中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6][3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8]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行董事长或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15]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3] 资金临时补充与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披露[29] -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9] 内部审计与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1] 项目变更公告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0]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31] 收购资产要求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32] 鉴证与核查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32]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时,公司董事会要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2]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时,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等情况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33] 办法相关 - 本办法“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现行规定为准[3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7]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历经六版修改,最新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38]
通富微电(00215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28 19: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少于30万元非担保关联交易,总裁签署盖章生效[12]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法人少于300万元或少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非担保关联交易,总裁签署盖章生效[14]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非担保关联交易,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决策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对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交易金额[16] 文件保存与版本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15年,影响超15年保留至影响消失[27] - 现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前次修改于2025年11月28日[2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版于2004年1月5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版于2005年3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版于2006年11月14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版于2008年4月10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版于2009年4月22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版于2016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版于2022年12月8日股东大会批准[2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版于2024年1月29日股东大会批准[29]